今本《竹书纪年》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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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都研究 - 今本《竹书纪年》研究
今本《竹书纪年》研究
 
作者: 陈力  加入时间:2009-11-26 18:57:29

                                             今本《竹书纪年》研究

                                             陈力(指导教师:徐中舒)
  西晋咸宁五年(公元279年),汲郡人不准盗发界内古冢,获古书简策凡数十车。经过整理,得书七十五篇,《竹书纪年》十三篇即其中最重要者。
  《纪年》在流传过程中,逐渐散佚;到了靖康之难後,此书已属罕见。南宋晁公武《郡斋读书志》、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及元代马端临《文献通考》皆未著录。南宋张邦基云:“今汲冢中竹书“唯此书(指《穆天子传》)及《师春》行于世。余如《纪年》、《琐语》之类,复已亡逸。”㈠
  明嘉靖以後,《纪年》又大行于世,此即所谓二卷的“今本《竹书纪年》”。今日我们所能见到今本《纪年》最早的刊本为天一阁主人范钦所刊订。在天一阁本之後,较常见的还有汉魏丛书本、古今逸史本等。
  《隋书·经籍志》云:“《纪年》皆用夏正建寅之月为岁首,起自夏、殷、周三代王事,无诸侯国别。唯特记晋国,起自殇叔,……尽晋国灭。独记魏事,下至魏哀王,谓之‘今王’,盖魏国之史记也。”而今本《纪年》起自黄帝,春秋战国用周王纪年。又《水经注》、《史记》三家注等古籍所引《纪年》文与今本颇有异同,因此很多学者对今本《纪年》的真伪产生了怀疑。钱大昕、崔述、王国维等及《四库全书总目》皆证今本《纪年》为明人伪作,姚振宗则迳云:“作伪者乃郭人范钦也”㈡
  自钱、崔、姚、王之说出,今本《纪年》为明人伪造之说似成定论。然窃观诸氏之说,证据薄弱,语多武断,实难成立。是以不揣浅陋,重为考证,固不敢强为翻案,唯以求真为鹄,傅雅君子,幸諟正焉。
《竹书纪年》存亡考
  《纪年》一书,《隋书·经籍志》著录为十二卷,并《竹书同异》一卷。《旧唐书·经籍志》、《新唐书·艺文志》著录为十四卷。经唐、五代末的战乱和靖康之难後,中原典籍散失殆尽,《竹书纪年》自然在劫难逃。北宋官修六十卷的《崇文总目》竟无《纪年》,南宋一些著名的私家藏书目亦不著录,故後人多以为《纪年》亡于北宋末年。朱右曾、王国维、范祥雍、方诗铭等人辑“古本《纪年》”所采之书皆断自北宋,靖康之後,则弃而不取。
  《纪年》果亡于北宋未么?其实不然。搜索南宋以後古书,亦可见《纪年》流传之迹。
  南宋初年董逌《广川书跋》卷四“亚驼”条引《纪年》云:
    穆公十一年,取灵邱。
吕祖谦《吕氏家塾读诗记》卷四引董氏曰:
    《竹书纪年》日:武王封武庚于朝歌,分其地为邶、?#123;、卫,使管叔、霍叔、蔡叔监之。
以上两条《纪年》文,未见南宋以前人征引,後一条各家“古本《纪年》”辑本均失辑。《广川书跋》卷二“石鼓文辨”云:“《周书》、《纪年》于獀狩皆大书”。董氏必亲见《纪年》,方知《纪年》书法。陈逢衡又云:“《纪年》自晋荀勖、束皙、梁沈约校注後,历陈、隋、唐、宋以来,惟朱子考惠成之年,谓见于《竹书》甚明。又谓:‘此间有《竹书纪年》,须借读,半年方得。”㈢是朱熹亦亲见《纪年》。据此,南宋初年《纪年》犹未亡也;
  南宋淳熙名臣尤袤《遂初堂书目》编年类著录有《竹书纪年》,无卷数。淳熙四年,陈骙作《中兴书目》,著录《纪年》三卷㈣。据此,南宋中叶《纪年》犹未亡也;
  南宋未金履祥撰《通鉴前编》,屡引《纪年》文,每出他书所引之外。元脱脱主编之《宋史》艺文志史部编年类著录有荀勖、和峤编《竹书》三卷(据此,宋末至元《纪年》犹未亡也;
  清雷学淇《考订竹书纪年》谓嘉庆二年曾于书肄得一首尾残缺的大字本《竹书纪年》,“二卷,皆题梁沈约注”,“字体与元人刻书相似”,“盖元明间刊本也”。就雷氏所引,大字本与天一阁本、汉魏丛书本、古今逸史本等颇有出入,堪称善本。据此,《纪年》元末明初犹有刻本行世,及至清代尚有传本。
  姚振宗谓今本乃范钦伪作。范钦,明嘉靖十一年进士,官至兵部右侍郎。嘉靖末,钦告老还乡,在家乡宁波建起了天一阁,随後以《竹书纪年》等二十一种珍本、善本书刊刻行世,统谓之“范氏奇书”,时在隆庆、万历间。而在此前,世行《纪年》曾有好几种不同版本。
  杨慎于《丹铅录》中屡引《纪年》,雷学淇以其多与元明间所刊之大字本合,因谓大字本即杨氏所见本㈤。《丹铅录》作于嘉靖二十年前後,是杨氏所见本早于天一阁本。
  陈耀文《天中记》中引《纪年》亦有沈约注,然东周以後以晋、魏纪年,与天一阁本不同。陈耀文,嘉靖二十九年庚戍科进士(《四库全书总目》误作万历庚戍)。李囗隆庆三年序谓陈耀文“自登第迄今,历贰十年乃成此书”,则陈氏所见本早于天一阁本。
     袁仁《尚书蔡注考误》云:《汲冢周书》谓盘庚自奄迁于北蒙,十五年而营殷邑,小辛、小乙、武丁迄庚丁皆因之。至武乙三年,复自殷迁河北。十五年,又自河北而迁
      案上“《汲冢周书》”乃《汲冢竹书》亦即《汲冢纪年》之误。袁氏所引与今本全同,而与《括地志》所引《纪年》盘庚迁殷後至纣之灭“更不徒都”之说㈥异。《尚书蔡注考误》的成书年代及作者生卒年皆不详,《四库全书总目》仅云袁氏“与季本同时相善”。季本,生于成化二十一年,卒于嘉靖四十二年,享年七十八岁。据徐象梅《两浙名贤录》卷四十四及清杨廉等《重修嘉善县志》卷九,袁仁享年七十。因此,袁仁当死于嘉靖四十年左右,而其著《尚书蔡注考误》更在其前,然则袁氏所见《纪年》亦早于天一阁本。
  综上所考,《纪年》自唐宋迄于有清,其流传之迹历历可睹:以传授统绪论之,今本《纪年》为明人伪造之说实为无据。又,杨滇、陈耀文、袁仁、雷学淇所见本均在天一阁本刊行之前,故今本《纪年》为范钦伪造之说纯属无稽之谈!
今本《竹书纪年》的体例
  历来非今本《纪年》者,都很注意它的体例。钱大昕、崔述等皆据杜预《春秋经传集解後序》、《晋书·束皙传》云《纪年》起自夏代而谓“今本乃始于黄帝,亦後人伪托之一证也”㈦。愚案钱、崔之说误。其所以然,盖其不明汲冢书出土後整理之情形也。
  朱希祖先生于《汲冢书考》中证明:汲冢书出土後,曾经两次校理。王隐《晋书》:“荀勖领秘书监。太康二年,汲郡冢中得古文竹书,勖躬自撰次,吏部注写,以为中经。”㈧时荀勖领中书监,兼掌秘书,和峤为中书令。晋武帝令荀勖领衔校理,而和峤为实际撰注者,故荀勖谈《纪年》时转引和峤语云:“《纪年》起自黄帝”㈨。此即汲冢书的首次校理。
  由于汲简出土时,“汲郡收书不谨,多毁落残阙”㈩。虽经荀、和校理,但终因“勖等于时已不能尽识,其书今复阙落,又转写益误”11。于是在永平元年秘书监挚虞延请世习古文的卫恒重新考校竹书,但恒考校“未讫而遭难”,与恒交情甚厚的束皙“闻恒遇祸,自本郡赴丧”,後乃继卫恒考正竹书,“述而成之”12。此即汲冢书的第二次校理。
  《纪年》的初校本和重定本在体例上有所不同。初校本起自黄帝,重定本起自夏禹,因此绝不可混淆。崔述又云:或以为荀勖述和峤言有《纪年》起于黄帝之语,为今书解。然使果起黄帝,杜氏亲见其书,何得谓之起自夏乎?13朱希祖先生则疑《後序》并非杜预所撰。案崔氏之疑及朱氏之辨皆非。窃以为社预所见乃汲冢原简,既非荀勖、和峤之初校本又非束皙之重订本,汲简《纪年》本始于夏禹,五帝时事当为和峤所增。
  杜预《後序》云汲简出土後,“始者藏在秘府,余晚得见之”。观其语义,杜氏所见乃藏于秘府之竹简,而非定本。又《书·咸有一德》正义云:“《纪年》之书,晋太康八年汲郡民发魏安僖王冢得之。”汲冢书乃咸宁五年所得,太康元年收官,二年开始校理14。而孔颖达云《纪年》得于太康八年,疑太康八年乃《纪年》校毕写讫之年。杜预《後序》作于太康三年,时在和峤校本写讫之前,故社氏所见必非定本。
  汲简《纪年》为魏襄王时(前318一前296年)魏人所作,其时尚无完整的五帝系统,故《纪年》当起于夏代。陈梦家先生云:
凡夏以前事谅不出于《纪年》。但《史记·魏世家》集解引“荀勖曰和峤云《纪年起于黄帝,则似《纪年》经荀、和编定後自黄帝始。15
此说甚是。盖和峤见汲简《纪年》无夏以前事,于通史之收未为完备,遂补五帝事;而束皙重校竹书时,因五帝事本非汲简所故有,故又删去夏以前事,以复汲简之旧。此即和峤本与束皙本一起于黄帝一起于夏后差异之内来。唐宋古书所引《纪年》记五帝事颇多,如:
    后稷放帝子丹朱。
    尧元年景(丙)子。
    命咎陶作刑。16
此类例证尚多,不赘。据此,今本《纪年》起于黄帝,乃荀、和之旧,钱、崔诸氏以此非今本,误矣。
  钱大昕云:古书所引《纪年》东周以後皆以晋、魏纪年,而今本以周王纪年,故以为“是书必明人所葺”17。此说亦误。《纪年》东周以周王纪年,并不自明本始。《太平御览》卷八八0引《纪年》云:
  周隐王二年,齐地暴长,长丈余,高一尺。
今本同。隐王即赧王,朱希祖先生有详考18。此条干宝《搜神记》卷六亦引作“周隐王二年”。干宝,晋人也,其《搜神记》引《纪年》文皆用周王纪年,则《纪年》自晋代起即有以周王纪年者,宋代学者李昉、刘恕、罗泌等所见均有以周王纪年者(详後)。
  朱希祖先生谓汲简《纪年》东周以後原用周王纪年,而东周以後用晋魏纪年乃束皙所改。19窃以为汲简本以晋魏纪年,如鲁《春秋》及云梦秦简《编年记》用鲁、秦纪年。然而研究历史,特别是通史,纪年法总以换算为天下通行之法最为方便。盖汲简出土後,和峤见《纪年》以晋、魏纪年不合通史体例,故将其换算为周王纪年,犹如他添上五帝事一样。束皙本起于夏代、东周以後用晋魏纪年乃是恢复汲简原貌。
今本《竹书纪年》的注文
  今本《纪年》有注,旧题梁沈约作。注有两种:一种为大字注,句首低一格,一种为小字双行夹注。钱大昕以《隋书·经籍志》、《唐书·艺文志》皆不云《纪年》有注,云:今本“附注多采《宋书·符瑞志》,《宋书》,约所撰,故注亦托名休文,作伪者用心如此”20。今本之注,果为後人伪托吗?窃以为不然。《纪年》之注,自晋以来即有之,注者亦非一人。考荀勖、和峤等人奉旨校理《纪年》时,即曾随文附注。王隐《晋书》云汲冢得书後,“勖躬自撰次,吏部注写”21。所谓“注写”,并非仅仅是将古文“以隶字写之”,同时也含有随文附注之意。束皙亦曾为《纪年》作注。《晋书·束皙传》云:
    皙在著作,得观竹书,随疑分析,皆有义证。
高似孙亦云:“时束皙任著作郎,得竹书,随义注解,皆有识证。”22查所谓“古本《纪年》”,其中不少显系注文:
    帝王之没皆曰陟。
    后桀命扁伐山民。山民女于桀二人,曰琬、曰琰。桀爱二人,女无子焉,刘其名于苕华之玉。苕是琬,华是琰,而弃其元妃于洛,曰妹喜。
    自禹至桀十七世,有王与无王,用岁四百七十一年。
    汤有七名而九征。
此类文字尚多,不俱列。《纪年》本魏人所编大事记,文字简略,而以上诸条,均属注解性文字,与《纪年》正文体例不合,故其为附注无疑。古人引书,本不甚严谨,有时将注文引作正文。而今之辑“古本”者也以错就错,不加区分。将以上注文视为正文入辑,亦属谬误。上引诸条,今本《纪年》皆作附注,与原书体例相合,此亦可证今本非後人所伪作。
  至于唐陆淳《春秋啖赵集传纂例》卷一谓《纪年》“其书‘郑杀其君某’因释曰‘是子亹’、‘楚囊瓦奔郑’因曰‘是子常’,率多此类。”所谓“是子亹”、“是子常”等语之为《纪年》注文则无可怀疑。
  《纪年》除荀勖、和峤、卫恒、束皙等人曾予注释外,其注者还有王接等人。《晋书·王按传》云:“佐著作郎束皙述而成之,事多证异义。”又云:“时东莱太守陈留王庭坚难之,亦有证据。皙又释难而庭坚已亡。散骑侍郎潘滔谓接曰:‘卿才学理议,足解二子之纷,可试论之。’接遂详其得失,挚虞、谢衡皆博物多闻,咸以为允当。”
  沈约究竟注过《纪年》没有?《梁书·沈约传》云:“(约)齐初为征虏记室,带襄阳令,所奉之王,齐文惠太子也。太子入居东官,为步兵校尉,管书记,直永寿省,校四部图书。”《沈约传》虽未明言约曾注《纪年》,然云其“校四部图书”,窃意《纪年》或即在所校书中。今本注中时有冠以“约案”者,其为约注无疑。
  陈逢衡尝云:今本《纪年》“正文外有另行底一字者,或以为注,或以为正文。然观其语义,似非出一手。……正文下又有小字双行注者,亦非出自一手”,有荀勖、和峤校书时注,有卫恒、束皙、休文等注,有後人校正《纪年》之注23,只因前人多以今本为伪书,无视陈说。今据实考之,知陈说非无据也。
今本《竹书纪年》的讹脱及辑文
  鲁实先尝云:“夫古书显晦,世所恒有。固不得如姚氏专以流传之迹论之,古籍迭经丧乱,屡更传钞,篇章窜易,文字夺讹,在所不免。”“不应于《纪年》,独为严谨”。他认为《四库全书总目》、崔述、姚振宗等辨伪之法皆“不足正言今本之全为伪作也”24。鲁氏虽仍持今本为范钦伪造之说,然是语尚为公允。即以今本《纪年》而论,其不同版本如雷学淇所见大字本、天一阁本、明天启七年抄本、胡应麟所见本25、高士奇所见本26内容也各有出入,而这些差异,乃是其书在流传中不断翻刻、传钞所致,自难单凭各本有无讹脱而定孰真孰伪。
  王隐《晋书》记《纪年》当初整理时的情形:“(荀)勖等于时已不能尽识,其书今复阙落,又转写益误。”27可见,《纪年》于荀勖、和峤校理後不久使有错乱残缺,加上和峤、束皙本在体例、内容上的差异和传钞错误。于是隋代便出现了考校《纪年》的《竹书同异》28。在漫长的岁月中,《纪年》的讹脱尤为严重。
  今本《纪年》自周贞定王十八年(当晋敬公元年)以下讹脱颇多。《纪年》经长期流传,战国以下多有残缺,後人遂据残本《纪年》而采他书所引以补入之。又因其书残缺太甚而不详晋敬公、幽公、烈公在位年数,辑文只得以《史记·六国年表》为准系于相应的周王年下;而《纪年》原本与《六国年表》有许多不合,故今本与“古本”相较,多有违异。
  《史记·魏世家》索隐引《纪年》云:
    (文侯)五十年卒,武侯二十六年卒。
《晋世家》索隐又云:
    按《纪年》魏文侯初立在敬公十八年。
晋敬公十八年当周考王七年。据《史记》,魏武侯卒于周烈王五年,今本《纪年》及范祥雍《战国年表》皆同。陈梦家《六国纪年表》、杨宽《战国大事年表》较後一年。今仍以《史记》为准29。周考王七年至烈王五年,凡六十四年,不合于司马贞所引《纪年》魏文侯、武侯在位七十六年的总数。雷学淇谓《纪年》“文敬初立在敬公十八年”之“十八”乃“六”字之讹30,王国维、范祥雍均从其说。陈梦家则云:
    魏斯在位五十年,立十二年而自称侯,故《史记·晋世家》索隐云:“按《纪年》文侯初立在敬公十八年”。据《纪年》敬公十八年当周考王七年,魏斯既立之十二年也。31
陈说是,《史记》记魏文侯在位三十八年即称侯改元之年。今本《纪年》记魏文侯元年在周考王元年,卒年在周安王十五年,在位凡五十四年,与《史记》及索隐所引《纪年》皆异;武侯元年当周安王十六年,卒年当周烈王五年,在位凡十六年,与《史记》同而与索隐所引《纪年》异。今细考其文,乃知今本既有误刻,又曾被人误改。
  今本《纪年》周贞定王二十八年下小字注云:“晋敬公十一年”,明年,考王元年下又注云:“晋敬公十八年”,正文书:“魏文侯立”。案考王元年本当晋敬公十二年而今本书十八年,故今本“魏文侯立”前之“元年”实为“七年”之误。越三十七年即周安王五年,文侯卒。明年,即武侯元年。後人因见考王七年至安王五年仅三十八年,与司马贞所引《纪年》似有不合,遂妄改今本,将文侯卒年後移十年,使武侯在位时间与《史记》相应。改篡之迹,一目了然。
  以唐宋以前古书所引《纪年》与今本相校,今本脱落最多者莫过于战国部分,战国以前,所脱仅数条而已32。《纪年》既有缺落,後入便在阅读、传抄特别是翻刻时进行了一些辑佚的工作,有时因误解古书而出现了一些错误,如今本周显王二十四年(当梁惠成王二十六年)“魏败韩马陵”条即属误辑。《史记·魏世家》索隐:“《纪年》:二十八年,与齐田盼战于马陵。上二年,魏败韩马陵。十八年,赵又败魏桂陵。”魏败韩马陵事,《魏世家》、《韩世家》、《六国年表》皆在梁惠成王二年。陈逢衡《竹书记年集证》云:
    夫所谓“又上二年”者,盖指惠成王之二年而言,非谓在战马陵上二年也,辑《纪年》者似误会此语。
陈说是,方诗铭《辑证》、杨宽《战国史》皆从之。王国维《古本竹书纪年疏证》、范祥雍《订补》与今本《纪年》同误。
  今本《纪年》中虽有後人补辑,但它并非纯为後人所辑。何以知其然?
  《水经,济水注》:“案《竹书纪年》,惠成王十二年,龙贾率师筑长城于西边。自亥谷以南,郑所城矣。《竹书纪年》云是梁惠成王十五年所筑。”今本《纪年》只存前一条,後一条已佚。案此二条仅见《水经注》引,倘今本前条辑自《水经注》,则後条亦当辑入。据此知今本前条乃原本所固有,并非辑文。
  《水经,涑水注》:“《竹书纪年》:晋献公二十五年正月,翟人伐晋。周阳有白兔舞于市。”今本周惠王元年(当晋献公元年):“周阳白兔舞于市。”惠王二十五年:“春正月,狄人伐晋,”《水经注》所引两条皆系于二十五年,而今本分析于元年与二十五年,则今本此二条非辑自《水经注》明矣。此类例证尚多,不赘述。又《水经注》、《史记》三家注引用《纪年》最多,其中有些在今本之中,另外尚有三十多条为今本所无。蒙文通、鲁实先等虽谓今本为後人伪作,然亦不得不承认“伪作者为一博物君子”33。倘使今本果为宋人或明人之辑本,则于《水经注》、《史记》三家注所引《纪年》文不应疏漏若是!据此言之、今本绝非如王国维先生所说“无一不袭他书”34。
  今本有些文字看似异乎古书所引《纪年》,遂被非今本者视为伪作之证。但在我们看来,这些问题还有重新认识的必要。
  《御览》卷八二引《纪年》:“自禹至桀十七世,有王与无王,用岁四百七十一年。”今本夏纪末大字注同。王国维《今本竹书纪年疏证》云:
    综计上诸帝年数,……凡三百七十三年,……以岁名核之,……凡四百三十一年,而寒浞四十年亦在其中。……此书用《稽览图》说,以夏为四百三十一年,而无王之年仍入此中,遂与古《纪年》四百七十一年之都数不能相应。至诸帝在位年数,复与此四百三十一年之都数不合者,因作伪者复假设丧毕即位之说。
同夏代积年一样,商、西周积年也存在这个问题。《史记·殷本纪》集解引《汲冢纪年》曰、“汤灭夏以至于受,二十九王,用岁四百九十六年。”今本大字注同,且有小字注云:凡始癸亥,终戊寅”。癸亥至戊寅实五百零八年,王国维先生又谓此与集解所引不同。《周本纪》集解引《汲冢纪年》曰:“自武王灭殷,以至幽王,凡二百五十七年。”今本则云“共二百八十一年”。
  今本《纪年》夏商周积年果与“古本”不合吗?我们认为这不过是後人误解了“古本”,今、古本《纪年》井无不合。
  《御览》所引《纪年》与今本附注均云“自禹自桀”凡四百七十一年。“自禹至桀四百七十一年”者,乃“自帝舜十四年禹代舜事,至桀放之年,共有此数也”35。帝舜十四年壬申至夏禹元年之前一年辛亥共四十年,加上夏世四百三十一年即得四百七十一年。古、今本《纪年》均云“禹立四十五年”,也是从帝舜十四年壬申算起,至禹八年己未,除为舜服丧三年,共计四十五年。
  商代积年从成汤即王位之年癸亥算起,至帝辛四十年戊寅,共计四百九十六年。帝辛四十一年已卯,周文王死,明年即武王元年。此後十一年至纣之灭,其年数计在周纪内。所谓“汤灭夏以至于受”者,乃至于受之四十年,非至受之灭也。其所以然,盖古人以为此时殷人气数已尽,天命归周36。
  近代研究西周积年者,大都要直接或间接地引据《史记集解》所引《汲冢纪年》之文。但我们仔细研究一下,就可以发现裴骃所引是不准确的。
  今本《纪年》武王灭殷至幽王十一年庚午,凡二百八十一年。《新唐书·历志》引张说《大衍历议》云:
    《竹书》:十一年庚寅,周始伐商。
武王十一年庚寅下距幽王十一年庚午,以干支岁名推算,恰好二百八十一年(前1051一前771年),与今本《纪年》同。为什么裴骃与张说所引不同?今本《纪年》大字注云:
    武王灭殷,岁在庚寅。二十四年(成王十八年),岁在甲寅,定鼎洛邑。至幽王二百五十七年,共二百八十一年。自武王元年己卯至幽王庚午,二百九十二年。
据此,知裴氏所引有脱落。二百五十七年乃成王十八年定鼎洛邑至幽王十一年之数。《左传》宣公三年王孙满对楚王问鼎云:“成王定鼎于郟鄏,卜世三十,卜年七百,天所命也。”刘恕《通鉴外记》卷三引此文後亦云:“《汲冢纪年》,西周二百五十七年,通东周适合七百年之数。”可见这个“西周”乃是从成王定鼎洛邑算起。今本《纪年》自成王十八年定鼎洛邑至显王四十二年“九鼎沦泗”,恰好七百年(前1027一前327年),因此,今本关于西周积年的记载与唐、宋古本是完全一致的。
  为什么今本《纪年》三代积年从表面上看似乎与“古本”矛盾而实际上完全一致呢?我们认为问题的关键是如何正确认识唐、宋以前古书所引的《纪年》。《纪年》原有荀勖、和峤、束皙、沈约等人的注释,已见上考。《史记集解》等书所引三代积年实际上都是《纪年》的注文,均见于今本附注中。这些注文都是注者自己根据《纪年》推算的结果,他们推算的方法代表了他们对古史的认识。如夏代服丧三年的说法自战国起就颇为流行,《纪年》的著者、整理者或注者自然就袭用了这种说法,并用以谱排《纪年》中各王的世系、推算他们在位的年数。他们推算三代起讫的方法也代表了他们自己对古史的理解。随着史学研究的不断深入,人们已经知道了服丧三年之制并非夏代所有。因此,如果我们用今天的眼光去看古代文献,自然就会发现其中的矛盾。但是,我们考虑到古人的认识水平,就会发现这些“矛盾”之中自有其内在的规律,乃是合乎情理的。因而我们在进行古籍的辨伪时就必须注意到今人和古人在认识上的差异,只有这样,才能做到“去伪存真”。如果我们用今天取得的古史研究成果去找古籍中的“矛盾”,一发现“矛盾”就斥之为伪书,势必将大量原本不伪的古籍误认为伪书,王国维先生《今本竹书纪年疏证》的根本错误就在于此。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今本《纪年》原本即有残缺,其于战国纪内尤甚。因此,後人在整理、刊刻此书时、时有补辑。今本中有些地方属于後人误解古书而误辑,还有些地方属于後人抄误或刊误,这就是今本中有一些矛盾、混乱的主要原因。如何正确对待这些矛盾?马培棠先生说得好:
    吾谓王接而後,旧史与《纪年》日在调和蜕变中,其同者仍之,异者择善而从之,皆无所中,或以第三说代之,今木《纪年》特其大成而已。……吾人研究《纪年》,今本仍不失为宝贵材料,分析甄别,责在吾人。37
另一方面,汲冢书中尚有《琐语》,其中包括《夏殷春秋》、《周春秋》、《晋春秋》,内容及体例与《纪年》和《鲁春秋》相似,亦为编年体史书,只是其中多杂“诸国卜梦妖怪”之事。因其记事多与《纪年》相合,古人每每将二书混淆,故不能以古书所引而今本不载谓今本非唐宋以前人所见本,同时又因古人引书亦有疏误,故不可尽是“古本”而非今本。

今本《竹书纪年》的真伪

  前面我们从《竹书纪年》的流传和今本《竹书纪年》的内容两个方面进行了初步的探讨。通过这些探讨,我们认为今本乃唐十四卷《纪年》之残本而经後人加以补辑而成。那么,今本的成书竟究在何时?
  前已言之,雷学淇曾见元刊《竹书纪年》,卷数、注者、体例及内容皆与天一阁本同,然则今本《纪年》的编定成书不得晚于元代;
  南宋金履祥《通鉴前编》屡引《纪年》,其中多有来见前人征引者,如:
    (帝尧)七十载,举舜登庸。(原注:用《尚书》及《竹书纪年》修)
    (后相)二十有八岁,寒浞使其子浇弑王于帝丘。后缗归于有仍。靡奔有鬲氏。(原注:用《左传》、《经世》、《汲郡古文》修)
    周公季历伐翳徒之戎。王赐之圭瓒、秬鬯,为侯伯。(原注:用《竹书》、《孔丛子》修)
    《竹书纪年》曰:纣六祀,周文王初囗于毕。
以上四条,皆在今本中。战国以下,《前编》引《纪年》所系之周年,悉如今本,周、晋相当之年,皆误从《史记》。尤可注意者,其卷二引《日月有常歌》後云:“此歌《汲冢竹书》亦有之,然误系在伊尹祀桐宫之下。”《日月有常歌》明见于今本帝舜十四年下大字注,又见于沈约《宋书·符端志》。金氏谓“此歌《汲冢竹书》亦有之”,则金氏所见与今本同,皆有沈约附注,记事亦起自五帝,二本当同出一源。《前编》有景定甲子(公元1264年)序、则今本《纪年》的编定成书不得晚于南宋後期;
  《路史·国名纪》戊注引《纪年》云:
    (晋武公)八年,周师、虢师围魏,取芮伯万而东之。……又云,桓王十二年。冬,王师、秦师围魏,取芮伯而东之。
据此,罗氏父子所见《纪年》有两种版本,一以晋魏纪年,一以周王纪年,二本字句间亦稍有差异。其用周王纪年者与今本同,仅多一“冬”字,洪颐煊因谓:
    罗泌已见今本。38
方诗铭先生云:《路史》作于南宋初年,“果如洪氏所论,则今本《纪年》当在南宋初已出现。……洪氏所论疑是”39。《路史·发挥二》又云:“襄王三年,雨金于晋,晋惠公二年。”今本《纪年》全同。《路史》所引虽不云出处,然其子襄王三年後注明当晋惠公二年,朱右曾、王国维皆以为出《纪年》,是。如洪颐煊、方诗铭所说,罗泌已见今本,则今本《纪年》的编定成书不得晚于南宋初年;
  罗泌所引以周王纪年之《纪年》除上述两条外,还有一条。《路史·国名记》戊注:“纪年》:桓王十七年,楚及巴伐邓,”罗氏所引三条皆在北宋刘恕《通鉴外纪》中,字句全同。盖刘氏所见,实与罗本相同。又今本《纪年》周显王二年(当梁惠成王四年):“河水赤于龙门三日。”《水经·河水注》亦引《纪年》云:“梁惠成王四年,河水赤于龙门三日。”可见今本《纪年》与《水经注》所引无异。刘恕《外纪》系此事于周考王二年(据《外记》当晋幽公元年)。为什么刘氏将梁惠成王四年事误系于考王二年?窃疑刘氏所见已是今本,只是将今本之显王二年误引作考王二年。
  黄伯思于《东观余论·跋师春书後》谓其于中秘曾见《师春》一书,然其内容并不如杜预所云专载《左传》卜筮事,“疑今《师春》盖後人杂钞冢书《纪年》等篇耳”。又云:“然杜云《纪年》起自夏、商,而此自唐虞以降皆录之,杜云《纪年》皆三代王事无诸国别,而此皆有诸国;杜云《纪年》特记晋国,起殇叔,次文侯、昭侯,而此记晋国世次自唐叔始”。黄氏所见混入《师春》中之《纪年》内容与体例虽与杜预《後序》所记异,然与今本莫不符同,所谓“自唐虞以降皆录之”合于今本,自毋需多说;其记三代王事“皆有诸国”与“记晋国世次自唐叔始”亦皆与今本同。今本三代除记王朝事外,兼记列国历史。如夏纪中记先商史,殷商纪中记先周史,西周纪中记晋、鲁、齐、秦、宋,楚、郑、蔡、卫、陈、杞、燕、曹诸国史。记晋国世次亦起自唐叔:“成王十年,命唐叔虞为侯。”《中兴书目》、《直斋书录解题》著录之《师春》皆与黄氏所见同。元胡三省《资治通鉴音注》卷三云:
    桉或曰一段事,与《师春》纪伊尹放太甲、太甲潜出自桐杀伊尹事颇相类。
伊尹篡位婴戮事,明载于《纪年》。黄伯思所见、混入《师春》中者之为《纪年》,信矣。
  刘恕《通鉴外纪》成于北宋元丰元年(公元1078年)以前,黄伯思《跋师春书後》作于北宋政和三年(公元1113年)。既然刘恕所见、北宋中秘所藏《师春》中混入之《纪年》已同今本,则今本的编定成书不得晚于北宋後期;
  北宋太平兴国二年(公元977年),诏令李昉等编撰大型类书《太平御览》。据《御览》卷首引用书目,《御览》引书共一六五九种,《竹书纪年》即在其中。《御览》引《纪年》不计重复者凡七十五条,除两条半外皆在今本中。以《御览》所引《纪年》与今本相校,二者字句几乎全同,而与他书所引《纪年》稍有差异,如《御览》卷八二引《纪年》曰:“后桀命扁伐山民,山民女于桀二人”。他书引“山民”皆作、岷山”,独今本与《御览》所引同。或将谓今本与《御览》所引同者,皆辑自《御览》。管见恰恰相反,窃以为李昉等所见实同今本。此可由今本与《御览》所引互校以证明之。《御览》引而为今本所无者有:
    《十道志》曰:……《竹书纪年》作鲂子。(卷一六一引)
    《书纪年》曰:夏桀末年,社坼裂,其年为汤所放。(卷八八0引)
第一条疑为李昉所见本无,故其转引《十道志》。第二条今本虽缺,然《御览》同卷所引另外两条《纪年》皆在今本之中:
    梁惠成王八年,地忽长十丈有余,高尺半。
    周隐王二年,齐地暴长,长丈余,高一尺。
以上两条南宋以前仅《御览》征引,与今本文字全同。若今本乃後人辑录《御览》等书而为之,则于同书同卷中不应取此舍彼《御览》卷八三又云:
    《纪年》曰:帝乙处殷。二年,周人伐商。
此条仅见《御览》征引,今本只存“帝乙处殷”四字,後句已脱。若今本“帝乙处殷”四字辑自《御览》,何不将後面六字一并辑入?陈逢衡《集证·补遗》谓後六字“定属《御览》误引。或曰即帝辛五十二年周始伐殷之事,後人传写脱去‘五十’字,遂贻误为帝乙二年耳”。此足证今本与《御览》相同者并非辑自《御览》。
  今本《纪年》与《御览》所引相异者仅两条,乃李昉等引书不谨及刊刻、传抄致误40。
  《御览》所引不但在字句上与今本《纪年》基本相同,其东周以後亦同今本一样以周王纪年。
  杜预谓《纪年》“唯特记晋国,起自殇叔”。换言之,自殇叔起,《纪年》始以晋魏纪年。然《御览》卷一四七云:“《纪年》曰:幽王八年,立褒姒子曰伯服为太子。”卷九六八云:“《书纪年》曰:幽王十年九月,桃杏实。”案晋殇叔元年当周宣王四十四年,而上两条皆晋殇叔以後仍以周王纪年者,与杜氏所见不同。方诗铭先生云:“至《後序》所云‘起自殇叔’,当谓《纪年》记晋国事起自殇叔,殇叔以前《纪年》无晋事而已。”41然《後汉书·西羌传》注引《纪年》云:“後二年,晋人败北戎于汾隰。”此事在宣王四十年、晋殇叔以前,据此《纪年》殇叔以前非无晋事也,方说疑非。《御览》所引《纪年》东周以後以周王纪年还有一铁证,即前引《御览》卷八八0周隐王二年事。
  《御览》所引《纪年》文字几乎与今本完全相同,东周以後仍以周王纪年,亦有附注。从体例到内容均与今本无异,则李昉等所见已同今本,因此今本《纪年》的编定成书不得晚于北宋初年。
  明天一阁主人范钦嘉靖末归里後,搜求古籍不遗余力,于是宋、元旧椠纷纷流入天一阁。全祖望《天一阁藏书记》云:
    (天一阁)肇始于明嘉靖间,而阁中书不自嘉靖始,固城西丰氏“万卷楼”旧物也。……盖“万卷楼”之储,实自元祐(公元1086一1094年)以来启之;
“万卷搂”宋椠旧钞甚多,其後败落,所藏除为丰氏门生窃取者外,余皆归天一阁。因此天一阁所刊《纪年》当即宋代所传古本。张宗祥先生谓天一阁所刊《纪年》“出自宋本”42,是。
  综上所考,今本《纪年》虽有讹脱及後人补辑,然其渊源有自,体例、内容无不与宋以前古本相合。既有外证,又有内证,则今本《纪年》为明人伪造之说可以休矣。

今本《竹书纪年》的史料价值

  昔王静安先生以今本《纪年》为後人伪作,而谓今本“无用无徵”,欲废之而不惜。然其考成汤以前商人之迁徙,亦取证于今本43,是今本未可废也。
  前已言之,今本《纪年》虽有错讹,然其主要内容与汲简无异,其于考校古史、阐发幽微可资者甚多,良可宝贵。
  《史记·周本纪》记厉王奔彘前在位三十七年,然《卫世家》云:“顷侯厚赂周夷王,夷王命卫为候,顷侯立十二年,子僖侯立。僖侯十三年,厉王出奔于彘,共和行政焉。”即令卫顷侯之立在夷王末年,其至僖侯十三年也仅二十五年,显然与《周本纪》不合。《齐世家》亦云:“哀公时,纪侯潜之周,周烹哀公而立其弟静,是为胡公。胡公徒都薄姑,而当周夷王之时。哀公之同母少弟山怨胡公,乃与其党率营丘人袭杀胡公而自立,是为献公。……九年,献公卒,子武公寿立。武公九年,周厉王出奔,居彘。”据此,胡公似立不久即被杀。献公元年至武公九年共十八年,因此厉王在位之年不得超过此数。今本《纪年》:
    (厉王)十二年,王亡奔彘。
洪颐煊云:“今以《世家》、《年表》推之,齐献公元年同厉王二十年,卫顷侯元年当厉王十三年,皆以夷王不相及。若如《纪年》之说,厉王十二年奔彘,则无龃龉矣。”44洪说甚是。考《周本纪正义》、《御览》卷八五引《纪年》及今本皆云:“(夷王)三年,王致诸侯,烹齐哀公于鼎。”哀公既暴死,依例此年当献公元年。今本《纪年》夷王在位八年,厉王三年书:“齐献公山薨”,雷学淇注云:”盖夷王三年胡公立未几即为献公所杀,献公于自立之九年卒,在位实止八年也。”45据今本《纪年》,厉王四年为齐武公元年,厉王十二年恰当齐武公九年,今本《纪年》与《齐世家》若同符节,然则今本之说可以无疑矣46。
  《周本纪》厉王奔彘以前年数之所以误,乃史迁将厉王之生寿误作奔彘前在位之年,今本《纪年》:
    孝王七年冬,大雨电,江、汉水。(原注,牛马死,是年,厉王生。)
《御览》卷八七八引《史记》亦云:“周孝王七年,厉王生。冬,大雨雹,牛马死,江、汉俱冻。”此《史记》非太史公书,乃宋以前人据《纪年》又参合他书而为之,故其所记多与《纪年》同。朱右曾、王国维、范祥雍等皆以此条为“古本《纪年》”文,《通鉴外纪》亦引之,未注出处,盖亦本之《纪年》。据此,今、“古”本《纪年》无异,厉王之生,在孝王七年。今本《纪年》记孝王在位九年、夷王八年、厉王奔彘前後共计二十六年。自孝王七年至共和十四年,恰为三十七年。
  厉王奔彘前在位十二年之说,唯今本《纪年》主之,这对于研究西周史、铜器断代均有极大的参考价值。同时,若今本果为後人伪作,但取陈说而已,不必标新立异,此亦足证今本非後人伪作。
  今本《纪年》载祖丁名新,此为他书所不载,然卜辞有云:“……卜且丁囗囗宗”,此祖丁与囗宗连文。《佚》217又云:“且丁囗,在囗,王受又?”“之囗宗,王受又”。此二辞虽似各为一事,然契于同版之中,实为同事异卜。《南明》688云:“王其又妣庚囗宗?”据甲文祀谱,妣庚为祖丁之妻,故得配祀于祖丁之庙。甲、金文中,囗同新。因祖丁名新,其庙故谓之新宗。以人名为宗庙名在卜辞中不乏其证。《後》上·18·5云:“癸卯卜,宾贞,井方于唐宗彘。”唐宗即天乙庙,杨树达先生云:“盖祖丁之庙称囗宗,犹卜辞于成汤之庙称唐宗也。”又云:此“足证今本《纪年》祖丁名新之说为可信”47。
  今本《纪年》记事详于东周以前,“古本《纪年》”则详于西周以後。二本各有所长,亦各有所短。若以二者相互发明、补充、订正,必将使先秦史的研究更加深入。
  
注释:

  ㈠ 《墨庄漫录》卷九。
  ㈡ 《隋书经籍志考证》。
  ㈢ 《竹书纪年集证·凡例》。
  ㈣ 《玉海》卷四七。
  ㈤ 《考订竹书纪年》。
  ㈥ 《史记·殷本纪》正义引。
  ㈦ 《十驾斋养新录》卷十三“竹书纪年”条。
  ㈧ 《北堂书钞》卷五七引。
  ㈨ 《史记·魏世家》集解。
  ㈩ 荀勖《穆天子传·序》。
  11 《春秋经传集解後序》正义引王隐《晋书》。
  12 《晋书·王接、束皙传》。
  13 《考古续说》卷上“竹书纪年辨伪”条。
  14 《考订竹书纪年》。又见朱希祖《汲冢书考·汲冢书来历考》。
  15 《六国纪年·六国纪年表叙》。
  16 参见《古本竹书纪年辑证》。
  17 《十驾斋养新录》卷十三“竹书纪年”条。
  18 《汲冢书考》附“周赧王周隐王考”。
  19 《汲冢书考·汲冢书篇目考》。
  20 《十驾斋养新录》卷十三“竹书纪年”条。
  21 《北堂书钞》卷五七引。
  22 《纬略》卷四“鉴古物”条。
  23 《竹书纪年集证·凡例》。
  24 《今本竹书纪年辨伪》,载《复旦学报》第三期。
  25 见《史书占毕》、《三坟补逸》引。
  26 见《春秋地名考略》引。
  27 《春秋经传集解後序》正义引王隐《晋书》。
  28 《隋书·经籍志》。
  29 陈、杨二先生以“古本《纪年》”同《史记》相校,发现《史记》魏惠王元年误上一年。二位先生的考证极是。但古人将《纪年》之晋魏年换算为周王年时,只能以《史记》为准,所以我们在讨论今本《纪年》有关问题时仍以《六国年表》为准。
  30 《考订竹书纪年》。
  31 《六国纪年·六国纪年表考证》。
  32 以方诗铭《辑证》所辑与今本相校,战国以前今本所无者有二十多条,但其中多是注文或後人概括《纪年》之语,还有些是《琐语》文。
  33 鲁说见《今本竹书纪年辨伪》,载《复旦学报》第三期,蒙说见《论别本竹书纪年》,载《大公报》1937年2月18日图书副刊。
  34 《今本竹书纪年疏证·序》。
  35 《竹书纪年义证》卷十。
  36 参董作宾《殷历谱》上编卷四“殷之年代”。
  37 《禹贡与纪年》,载《禹贡》半月刊第二卷十期。
  38 《校正竹书纪年》卷下。
  39 《古本竹书纪年辑证》附录三。
  40 《御览》卷八二:“《纪年》曰:……桀筑倾宫,饰瑶台,作琼室,立玉门。”今本仅帝桀三年书:“筑倾宫”,桀十四年下大字注又有“于倾宫饰瑶台居之”语,而无作琼室立玉门事。然今本殷帝辛九年书:“作琼室,立玉门”,与《文选》李善注引《纪年》文合。疑《御览》卷八二所引乃将殷纣事误植于夏桀下。《御览》卷一六三又云:“《竹书纪年》曰,梁惠王九年,晋取泫氏。”今本作“周显王十七年(当梁惠王十九年),晋取玄武、濩泽”,《水经·沁水注》引同。陈逢衡《集证》卷五十云:“或曰:显王十七之晋取玄武,即泫氏。盖泫以脱去水旁而为玄,武与氏又形相似而误耳。事在惠成十(七)(九)年,诸书引此脱去十字,故云九年。”雷学淇《义证》亦作“梁惠成王十九年,晋取泫氏、濩泽”。据此,《御览》所引“九年”乃“十九年”之误;今本“玄武”乃“泫氏”之误。
  41 《古本竹书纪年辑证》。
  42 《铁如意馆随笔》卷二,载《中华文史论丛》1981年第1辑。
  43 见《观堂集林》卷十二“说自契至于成汤八迁”。
  44 《竹书纪年补证·竹书後案》。
  45 《竹书纪年义证》卷二十三。
  46 《陈世家》云:慎公当周厉王时,慎公卒,子幽公宁立。幽公十二年,周厉王奔于彘。二十三年,幽公卒,子僖公立。僖公六年,周宣王即位。”或据此谓厉王在位十三年以上。案《十二诸侯年表》周宣王即位在陈僖公四年,厉王奔彘在幽公十三年,皆与《陈世家》不同。可见《史记》关于陈国历史的记载本身就有矛盾,未可依据。
  47 《积微居小学述林》卷七《书古本竹书纪年辑校後》。

(本文原为作者之硕士论文,发表于四川大学学报丛刊第二十八辑《研究生论文选刊》,后收入邵东方著《崔述与中国学术史研究》附录,邵东方先生并有专文商榷,人民出版社,1998年;邵东方、倪德卫主编《今本竹书纪年论集》,台湾唐山出版社,2002年2月;又译载于《中国社会科学》英文版1993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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