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国史纲要(下)
古都朝歌研究

 

   

 

 

卫都研究 - 卫国史纲要(下)
卫国史纲要(下)
 
作者:任惠生  加入时间:2011-10-28 20:51:40

四、军事
1、军制
卫国实行的是赋、役合一的兵役制度。依据这种制度,服兵役者纳军赋,不服兵役者不纳军赋。军赋的基础是井田制。所以《汉书•刑法志》说这种制度是“因井田而制军赋”。 这种制度的基本特点,是服役人员平时散在村社为农,战时临时征集为兵。散在为民时,兵器收归国家统一保管,临事征兵时,同时发授武器,与终日兵不离手、手不离兵的常备军明显不同。这就形成临战集结和临时授兵制度。在井田制度下,每一具有士兵身份的村社社员都得到一块由村社代表国家分配的足以维持自己和家属生活的份地,并为国家负担兵役。份地是他为国家服兵役的基础,兵役则是他因份地而产生的义务,两者相辅相成。《司马法》一书载有春秋以前的两种军赋制度。其一,“成井三百家”,出“革车一乘,士十人,徒二十人”;其二,“甸十六井,出长毂一乘,马四匹,牛十二头,甲士三人,步卒七十二人。戈楯具备谓之乘马。”从这两种军赋制度看,也都既有甲士、步卒,又有戈楯、车、马、牛,是赋役合一的。《孟子•滕文公》谈到春秋时的赋税制度说:“使野九一而助,国中什一使自赋。”“助”,就是税。其时野人不服兵役,所以不纳军赋而纳税,税率是九分之一,即“野九一而助”。“赋”就是军赋,其时国人服兵役,所以交纳军赋,赋率为十分之一,即“国中什一使自赋”。国人既纳军赋,便不再纳税。赋与税是有区别的。《汉书•食货志》对春秋以前赋与税的区别讲得很明白:“赋共车马、甲兵、士徒之役,充实府库之用。”即赋供军队需用;税“给郊社宗庙百神之祀,天子奉养百官禄食庶事之费。”即税供国家祭祀,政事需用。在当时,还流行两级兵役制:一级曰“正卒”;另一级曰“羡卒”。《周礼•地官•小司徒》说:“凡起徒役,毋过家一人,以其余为羡。唯田与追胥竭作。”这就是说,一家兄弟虽多,但只有一人是准备服现役的正卒,正卒以外的男子都称为羡卒。一般的“徒役”,一家只出一人,而当军事训练,即田猎或追捕盗贼时,则是羡卒、正卒全部出动。春秋时期的兵役是民兵制度,“正卒”是从服兵役者的战士身份来说的。而从他们在村社的社员身份来说,则称为“正夫”。从他们服其它劳役的身份来说,则为“正徒”。“羡卒”又称“余夫”。他们是不服现役的“卒”,但参加军事训练,准备国有大敌时动用,其实是预备役人员。但是,春秋中期以后,由于战争规模不断扩大,列国兵源不足,羡卒也就被征调到战场上来了。
这种军赋与兵役相统一的制度,其实正是“兵农合一”的民兵制度的一个内容。所以在春秋时代的文献中,“赋”字就常被用来泛指军队而言。《左传》隐公四年卫州吁对宋国说:贵君要讨伐郑国,翦除贵君的祸害,“敝邑以赋与陈、蔡从”。“敝邑”是卫州吁对自己国家的谦称,“赋”,即卫国的军队。
与此同时,还有都邑兵和大夫采邑家兵。都(县)邑兵和卿大夫采邑家兵的建立,是春秋时期军事制度的特点之一。在西周时期,由于实行“国人当兵,野人不当兵”制度,所以鄙野的都邑不能设立武装。统治者把与国都相匹敌的大都邑看成是国家祸乱的根源,所以严厉取缔都邑武装。但春秋中期以后,由于战争加剧,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的增加,特别是由于“作州兵”“作丘甲”和“作丘赋”所开辟的兵源,使列国在地方都(县)邑普遍建立起都邑军队。都邑兵和赋役兵的区别,赋役兵大多是有国人组成,都邑兵则大多是由野人——郊野之人组成。如果说都邑兵还是国家力量,那么,那些势力很大的卿大夫凭借采邑的力量,组建家兵,则严重威胁本国的政权。孙林父靠采邑家兵能将卫献公驱逐出国,甯喜靠采邑家兵驱逐孙林父,可见实力之强。
2、国家战略与军事行动
卫国的国家战略和军事行动,可分为前后两期,以卫文公为界。前期,卫国作为诸侯,能够独立发动战争,自主结成联盟,后期,卫国作为大国附庸,所有战事均是仰命而已。之所以以卫文公为界,是因为卫国灭邢是《左传》记载的卫国最后的自主的军事行动。
卫国的地理形势,是太行以东的千里平原。西面是晋国,东面和齐鲁接壤,南面是郑国,西南是东周,东南是曹、许、宋等国,北面是燕国、邢国,西北是狄人。卫国夹在齐晋之间,一马平川,无险可守,发展余地有限,而南北的邢、狄、郑,是卫国的主要对手。在春秋前期,卫国居中策应,以宋、曹、陈、许等结为联盟,交好齐、鲁,表现出强国风采。春秋中期以后,国力削弱,卫国联盟倒向齐国,参与齐桓公的一系列军事行动。齐桓死后,卫国趁“诸侯无伯”,一举灭掉宿敌邢国,这是卫文公死前一年的事。卫文公以后,随着晋文公崛起,齐国衰落,卫国内乱不止,世卿执政,国力削弱,与曹、宋、许的联盟无疾而终,被迫倒向晋国,成为大国附庸,仰人鼻息,已无所谓国家战略和军事行动,大多属于外交范畴,可不论。卫武公的佐周平戎的征战,史籍无载,已不可考。《左传》记事,起自卫庄公。因此,卫国军事以庄公至文公时期为主。
考察这一时期卫国的军事行动,主要可分为三类:
一、卫国自己发动的战争或报复行动。
《左传隐公元年》:郑共叔之乱,公孙滑出奔卫。卫人为之伐郑,取廪延。郑人以王师、虢师伐卫南鄙。《左传隐公二年》:郑人伐卫,讨公孙滑之乱也。
《左传隐公五年》: 四月,郑人侵卫牧,以报东门之役。卫人以燕师伐郑。郑祭足、原繁、泄驾以三军军其前,使曼伯与子元潜军军其后。燕人畏郑三军而不虞制人。六月,郑二公子以制人败燕师于北制。
 卫之乱也,郕人侵卫,故卫师入郕。
《左传闵公二年》:冬十二月,狄人伐卫。卫懿公好鹤,鹤有乘轩者。将战,国人受甲者皆曰:“使鹤,鹤实有禄位,余焉能战!”公与石祁子玦,与宁庄子矢,使守,曰:“以此赞国,择利而为之。”与夫人绣衣,曰:“听于二子。”渠孔御戎,子伯为右,黄夷前驱,孔婴齐殿。及狄人战于荧泽,卫师败绩,遂灭卫。卫侯不去其旗,是以甚败。狄人囚史华龙滑与礼孔以逐卫人。二人曰:“我,大史也,实掌其祭。不先,国不可得也。”乃先之。至则告守曰:“不可待也。”夜与国人出。狄入卫,遂従之,又败诸河。
《左传僖公十八年》:冬,邢人、狄人伐卫,围菟圃。卫侯以国让父兄子弟及朝众曰:“苟能治之,毁请従焉。”众不可,而后师于訾娄。狄师还。
《左传僖公十九年》:秋,卫人伐邢,以报菟圃之役。于是卫大旱,卜有事于山川,不吉。宁庄子曰:“昔周饥,克殷而年丰。今邢方无道,诸侯无伯,天其或者欲使卫讨邢乎?”従之,师兴而雨。
《左传僖公二十五年》:二十五年春,卫人伐邢,二礼従国子巡城,掖以赴外,杀之。正月丙午,卫侯毁灭邢,同姓也,故名。礼至为铭曰:“余掖杀国子,莫余敢止。”
二、卫国为盟友而采取的军事行动
《左传隐公四年》:卫州吁立,将修先君之怨于郑,而求宠于诸侯以和其民,使告于宋曰:“君若伐郑以除君害,君为主,敝邑以赋与陈、蔡从,则卫国之愿也。”宋人许之。于是,陈、蔡方睦于卫,故宋公、陈侯、蔡人、卫人伐郑,围其东门,五日而还。
《左传隐公十年》:秋七月庚寅,郑师入郊。犹在郊,宋人、卫人入郑。蔡人从之,伐戴。八月壬戌,郑伯围戴。癸亥,克之,取三师焉。宋、卫既入郑,而以伐戴召蔡人,蔡人怒,故不和而败。
《左传桓公七年》:秋,郑人、齐人、卫人伐盟、向。王迁盟、向之民于郏。
《左传桓公十年》:冬十有二月丙午,齐侯、卫侯、郑伯来战于郎。
《左传桓公十三年》:十有三年春二月,公会纪侯、郑伯。己巳,及齐侯、宋公、卫侯、燕人战。齐师、宋师、卫师、燕师败绩。
《左传桓公十四年》:宋人以齐人、蔡人、卫人、陈人伐郑。
冬,宋人以诸侯伐郑,报宋之战也。焚渠门,入,及大逵。伐东郊,取牛首。以大宫之椽归,为卢门之椽。
《左传僖公二十二年》、夏,宋公、卫侯、许男、滕子伐郑。
卫人平莒于我,十二月,盟于洮,修卫文公之好,且及莒平也。
《左传桓公十七年》::及宋人、卫人伐邾。
《左传桓公十八年》:十有八年春王正月,宋公、曹伯、卫人、邾人伐齐。夏,师救齐。五月戊寅,宋师及齐师战于甗。齐师败绩。狄救齐。
十八年春,宋襄公以诸侯伐齐。三月,齐人杀无亏。
  齐人将立孝公,不胜,四公子之徒遂与宋人战。夏五月,宋败齐师于甗,立孝公而还。
三、参与诸侯辅助王室、平乱安邦、兴灭继绝的联合军事行动。
春秋时期,周王室虽然已经衰微,但是仍然具有相当大的影响力和号召力,而所有实力强大、希望称霸的诸侯,无不打着尊王的旗号。卫国作为一个有相当影响力的诸侯,积极参加了在各类军事行动。最著名的就是齐桓公伐楚:
《左传僖公四年》:四年春王正月,公会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侵蔡。蔡溃,遂伐楚,次于陉。
冬十有二月,公孙兹帅师会齐人、宋人、卫人、郑人、许人、曹人侵陈。
四年春,齐侯以诸侯之师侵蔡。蔡溃。遂伐楚。楚子使与师言曰:“君处北海,寡人处南海,唯是风马牛不相及也。不虞君之涉吾地也,何故?”管仲对曰:“昔召康公命我先君大公曰:‘五侯九伯,女实征之,以夹辅周室。’赐我先君履,东至于海,西至于河,南至于穆陵,北至于无棣。尔贡包茅不入,王祭不共,无以缩酒,寡人是征。昭王南征而不复,寡人是问。”对曰:“贡之不入,寡君之罪也,敢不共给。昭王之不复,君其问诸水滨。”师进,次于陉。
    夏,楚子使屈完如师。师退,次于召陵。
    齐侯陈诸侯之师,与屈完乘而观之。齐侯曰:“岂不谷是为?先君之好是继。与不谷同好,如何?”对曰:“君惠徼福于敝邑之社稷,辱收寡君,寡君之愿也。”齐侯曰:“以此众战,谁能御之?以此攻城,何城不克?”对曰:“君若以德绥诸侯,谁敢不服?君若以力,楚国方城以为城,汉水以为池,虽众,无所用之。”
    屈完及诸侯盟。
《左传隐公八年》:八年春,齐侯将平宋、卫,有会期。宋公以币请于卫,请先相见,卫侯许之,故遇于犬丘。
齐人卒平宋、卫于郑。秋,会于温,盟于瓦屋,以释东门之役,礼也。
《左传桓公五年》: 秋,王以诸侯伐郑,郑伯御之。 王为中军;虢公林父将右军,蔡人、卫人属焉;周公黑肩将左军,陈人属焉。
    郑子元请为左拒以当蔡人、卫人,为右拒以当陈人,曰:“陈乱,民莫有斗心,若先犯之,必奔。王卒顾之,必乱。蔡、卫不枝,固将先奔,既而萃于王卒,可以集事。”従之。曼伯为右拒,祭仲足为左拒,原繁、高渠弥以中军奉公,为鱼丽之陈,先偏后伍,伍承弥缝。战于繻葛,命二拒曰:“旝动而鼓。”蔡、卫、陈皆奔,王卒乱,郑师合以攻之,王卒大败。祝聃射王中肩,王亦能军。祝聃请従之。公曰:“君子不欲多上人,况敢陵天子乎!苟自救也,社稷无陨,多矣。”
《左传桓公十五年》:冬十有一月,公会宋公、卫侯、陈侯于衰,伐郑。
冬,会于衰,谋伐郑,将纳厉公也。弗克而还。
《左传桓公十六年》::夏四月,公会宋公、卫侯、陈侯、蔡侯伐郑。
《左传庄公十四年》:冬,单伯会齐侯、宋公、卫侯、郑伯于鄄。冬,会于鄄,宋服故也。
《左传庄公十六年》:有六年春王正月。夏,宋人、齐人、卫人伐郑。秋,荆伐郑。冬十有二月,会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滑伯、滕子同盟于幽。
十六年夏,诸侯伐郑,宋故也。
    郑伯自栎入,缓告于楚。秋,楚伐郑,及栎,为不礼故也。
    郑伯治与于雍纠之乱者。九月,杀公子阏,刖强鉏。公父定叔出奔卫。三年而复之,曰:“不可使共叔无后于郑。”使以十月入,曰:“良月也,就盈数焉。”
    冬,同盟于幽,郑成也。
《左传僖公五年》:公及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会王世子于首止。秋八月,诸侯盟于首止。郑伯逃归不盟。
会于首止,会王大子郑,谋宁周也。
《左传僖公六年》:夏,公会齐侯、宋公、陈侯、卫侯、曹伯伐郑,围新城。
夏,诸侯伐郑,以其逃首止之盟故也。围新密,郑所以不时城也。
    秋,楚子围许以救郑,诸侯救许,乃还。
《左传僖公八年》:八年春王正月,公会王人、齐侯、宋公、卫侯、许男、曹伯、陈世子款盟于洮。郑伯乞盟。
八年春,盟于洮,谋王室也。郑伯乞盟,请服也。襄王定位而后发丧。
《左传僖公九年》:夏,公会宰周公、齐侯、宋子、卫侯、郑伯、许男、曹伯于葵丘。
 夏,会于葵丘,寻盟,且修好,礼也。
《左传僖公十五年》:十有五年春王正月,公如齐。楚人伐徐。三月,公会齐侯、宋公、陈侯、卫候、郑伯、许男、曹伯盟于牡丘,遂次于匡。公孙敖帅师及诸侯之大夫救徐。
《左传僖公十六年》:冬十有二月,公会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邢侯、曹伯于淮。
十二月会于淮,谋郐,且东略也。城鄫,役人病。有夜登丘而呼曰:“齐有乱。”不果城而还。
总体看来,卫国自宣公以后,内乱不止,国力日削,无暇外顾,卫国联盟以基本瘫痪,此后的卫国更多的是自卫和参加诸侯联盟的军事行动,前期是依靠齐国,后期是依靠晋国。卫国受到侵略和征伐,以郑、狄为最多、最烈,狄人几乎灭亡卫国。齐、晋的伐卫,多是因为卫国依靠对方,或者为了拥立卫君。如《左传哀公七年》:“晋师侵卫,卫不服也。”
五、经济
卫国是一个富庶的国家,是一个经济上强大、军事上羸弱的国家。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说,卫国在当时都是领先的。
农业。卫国是一个以殷商遗民为主的国家,而且,其疆域又是商代经济最发达的京畿之地,直接继承了殷商先进的农业技术。商代的农业,我在“商代的社会生活”一文中有详细说明,摘引如下:
在商代,人们已经对田地进行耕耨,即孟子所说的“深耕易耨”,(《孟子•梁惠王》)。耕是耕种,耨是锄草。当时的人们虽不象现在一样精耕细作,但也已经“五耕五耨,必申以尽”,(《吕氏春秋•任地》)具有很高的农业技术。而且,在3000年以前的商代,人们已经对农田施肥,即所谓粪田。“殷人对于耕作,不但肥田,而且知道  厕储粪。粪便必须经过相当时间的储藏才好使用,储藏的粪便,加上别的废物,又必须常常翻肥。由甲骨卜辞看来,殷人似乎已经晓得了这种方法。”(胡厚宣 :《殷商史》,264-265)对于韩非所说的“殷之法,刑弃灰于街者”,以前人们常作为严刑苛法来看,因为商鞅变法中也有相同的条文,但胡厚宣先生认为,“据说因为灰可以肥田,所以禁弃灰。因为重视农作的施肥,所以对弃灰的人,要严加惩办”(同上,265)胡氏总结道:“古代农业史上,有所谓‘砍倒烧光’的农业,即所谓灰肥。畜牧业发达以后,畜牧对于农业,还有另一种帮助,即是粪肥。殷代农业已有相当发展,统治阶级对于农业,非常重视。畜牧业已非主要产业,但也还相当发达。殷人祭祀用牲,一次就是几十几百,最多的达五百牛、五百羊,则除了厕肥之外,也使用畜粪肥田,当亦极属可能之事。”(同上,275)对于主要农作物,胡氏认为是稻和黍,并且“从祈年和受年等卜辞的月份中推测殷代的稻和黍,都能一年两熟。”(同上,299)而郭沫若则认为,商代已经发明了牛耕,但未能推广,草创了后世著名的“井田制”,并以此形成了原始的课税单位和灌溉系统。(郭沫若:《中国史稿》)
其实,麦也是商代的主要农作物之一。《史记》中箕子的“麦秀歌”证实了这一点:
箕子过殷(朝歌),见宫室毁坏荒凉,遍地野生麦黍,心甚伤之,欲哭则不可,欲泣则近于妇人,乃作《麦秀歌》,其诗曰:“麦秀渐渐兮,禾黍油油,彼狡童兮,不与我好兮。”
春秋战国时期,铁器有了较大的发展,铁制农具对提高农业耕作水平起到了极大地推动作用。目前,卫国古墓尚未发现铁器,但是,战国初期的辉县固围村战国墓,考古学界大多认为是魏国魏惠王或魏襄王陵墓,夏鼐先生在发掘后将其收获归纳为墓室结构、积砂制度、夯土技术、庙堂制度、侧穴制度、埋玉制度、梓匠技巧、漆器盛行、金工精进、划时代的铁质生产工具的发现等十个方面。春秋时期,辉县地区属卫国。魏国受秦国压迫,一路东迁,吞噬了卫国的不少地盘,卫国也成为魏国的附庸。辉县固围村战国墓铁质生产工具的出土,有力证明了卫国农业工具的先进,1950年、1951年、1952年于河南辉县固围村战国墓葬中出土的" 铁器有犁4、镢4、锄36、铲10、镰1、斧12、凿1、削5、刀类9、钉1、铁带钩1、匕首1、其他铁器8。此外,还有铁铤铜镞86,共179件" 。“在这个基础上,农业生产发生了飞跃,这表现在犁耕出现、施肥进步、灌溉和大规模水利工程的兴修、荒地的垦辟诸方面。”(《中国全史》)西汉人刘向在《说苑•反质篇》也记载了一个类似的故事,说卫国有5个农夫一同“负缶(瓦罐)入井灌” ,一天只能灌一区,郑国大夫邓析叫他们用桔槔灌田,“一日灌韭百区不倦”。这两个故事说明了以下3个问题:一是桔槔灌田已逐渐代替了“抱甕”、“负缶”灌田;二是这两个故事提到的子贡、邓析均为春秋晚期人,说明春秋时用桔槔灌田已逐渐普及;三是用桔槔灌田大大提高了效率。用“抱甕”、“负缶”的办法灌田,仅能日灌一畦或一区,而用桔槔灌田能日灌“百畦”或“百区”。桔槔灌田主要用在园圃业方面,大田作物的灌溉自然还须渠道。
手工业。河南大学的郭霞在其“浅述西周、春秋时期卫国的手工业”一文中,揭示了卫国手工业的历史渊源:
《左传定四》:“分康叔…殷民七族,陶氏、施氏、繁氏、锜氏、樊氏、饥氏、终葵氏。”七族多为殷商时期的手工业家族。如陶氏为烧制陶器的工族;施氏是制造旌旗的工族;錡氏为锉刀工、釜工;繁氏为制造马缨的工族;樊氏为篱笆工;终葵氏为锥工等。
郭文的说法有道理。因为在上述引文后面,还有一句这样的话:“以共王职”。这些殷商手工业家族不仅属于卫国,而且要供应周王室的需求用度。因为这些手工业家族,代表了当时最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技术,这是以农立国的周人所望尘莫及的。
卫国手工业的发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青铜器。“殷商时代是中国青铜器的全盛时代,殷墟的青铜艺术已臻于高峰。青铜器的品种繁多,其主要类别依照用途大致可以分为礼器、兵器、生产工具及车马器;礼器又可以再分做食器、酒器、水器等项,其中食器又有鬲、鼎、甗 等,而酒器种类最多,有觚、爵、觯、斝、尊、卣、壶、觥、罍、盉、瓿、方彝;水器则有盘、禁、勺等。此外兵器有戈、矛、钺、矢镞等;工具有刀、斧、锛、凿、针、锥等;另有乐器铙、鼓、钮、铃等。”(郭沫若:《中国史稿》)卫国完全继承了殷商的青铜器技术,浚县辛村卫国墓、庞村西周墓、辉县琉璃阁卫国墓、辉县固围村魏国墓、淇县宋庄东周贵族墓地等考古发掘出土的大量精美的青铜器,充分证明了这一点。“在卫国故城所出土的西周初年青铜器群中,殷器的形制和传统组合依然如旧,传出卫地的如沫司徒簋、"矣伯"组器、小臣 速簋、康侯丰方鼎、伯或方鼎等,不仅形制上与殷墟晚期的器物相同,而且在组合上了恪守着殷酒器中尊、爵、觯、卣结合的习惯。而周之特点仅于卣盖与簋耳上有所表现。1932年,前中央研究院会同河南对浚县辛村卫国墓地进行发掘,共发掘墓葬82座,分大中小三型墓。在严重盗掘的随葬残余中,仍有珍贵的器物出土。出土的甲泡上有"卫师易"之铭,据此可推断这里是卫国贵族墓地。中型墓M60出土的青铜尊上铭文可知墓主人是一从卫公到过宗周就职的殷遗陆姓贵族。铜车马器中的人面铜饰、兽面铜饰、包金车饰,都不失为稀世珍品。离此墓地不远的鹤壁庞村西周墓出土的"冈父乙" 觯、"鱼父乙"卣等也带有浓厚的殷商遗风。”(李宏:两周中原列国青铜器)“随葬有青铜礼器鼎、敦、壶、缶、豆、盘、匜等;乐器青铜编钟、石磬;兵器铜剑、戈、矛、镞等;玉器有玉虎、玉鱼、玉环、玉璜、玉牌等;铅器缶、编钟等;陶器为鬲、罐、豆、壶组合。还有铜车马饰件、贝、珍珠、铜鱼等。各墓随葬品的数量因墓主的身份不同而多寡不一,如M5,没有被盗扰,随葬品组合保存较完整,器物大部分保存完好,共出土文物 175件套。其中青铜器有鼎7、壶2、豆4、盘2、匜1、勺1、盒1、环2、小管饰16、车饰1、莲花瓣饰3、编钟7件,共47件。玉器有玉虎、玉鱼、玉环、玉璜、玉牌等共81件。陶器鬲、豆、罐共34件。石磬10件。珍珠1粒。铅鱼30件。贝币200多枚。M6随葬品青铜器有鼎2、敦2、盘1、匜1、盒 1、车饰4件,共11件,陶器鬲、豆、罐共22件。3米以下土坑竖穴墓仅随葬陶器和牺牲,陶器组合也是鬲、罐、豆。”(淇县宋庄东周贵族墓地)“琉璃阁墓地是一处邦国的族群墓葬,…三期大墓所出青铜器,许多与新郑铜器纹饰相近之处,传统中原器形与春秋战国之交的新因素并存的现象一直保持。…甲墓的列鼎7、陪鼎9、镬鼎1鼎数,不会低于诸侯一级。”(李宏:两周中原列国青铜器)
二是纺织业。我在《商代的社会生活》中曾论及商代的纺织业,摘引如下:
商代的桑麻纺织也已发达。“丝织品是供贵族享用的奢侈品,而广大人民只能衣麻,所以商代麻纺业亦占有重要的地位。 1973 ~ 1974 年在河北藁城台西遗址的一座房基里发现一卷麻布。这几块麻布都是本纹组织,经纬线的密度不一。在 1 平方厘米上,有的经线 14 ~ 16 根,纬线 9 ~ 10 根;有的经线 18 ~ 20 根,纬线 6 ~ 8 根。经鉴定,这卷麻布,属于大麻的纤维,这是首次发现商代的麻织实物。”“殷墟的一些铜器上不止一次地发现附有布纹痕迹。 1972 年在河北藁城台西村商代遗址出土的觚、爵、戈等器物上也附着丝织品的痕迹。通过电子扫描显微镜观察,附于铜觚器表的纤维属于蚕丝纤维,并大体可认出五种不同的规格。其中有的可能是文献中常提到的“纨”,有的像“縠”,有的可能是纱罗。妇好墓出土的标本 651 号铜爵上附有绢的痕迹;标本 793 号圆铜尊上附有双经、双纬织物遗迹;标本 828 号铜方彝盖上有罗的痕迹;标本 791 号铜偶方彝上有回纹绮遗迹。故宫博物院收藏的一件商代玉戈上,保留有清晰的雷纹花绮印痕。可见,当时已有罗、绮、绢等各种不同形制的丝织品。夏鼐先生推测当时已有简单的提花装置的织机。”(朱绍侯:《古代史笔记》)
卫国的纺织业在商代的基础上有了进一步的发展:“河南浚县辛村M1的出土有麻布数片,在M60的一件铜尊口上有凝绣的丝质细绢纹痕,在M24、M28中发现有生动逼真的玉蚕。从人们对蚕的熟悉可知养蚕制丝对人们生活的重要。从《诗经邶风绿衣》中‘绿兮衣兮,绿衣黄里’的描述中可知人们已会用染色技术。《诗经卫风氓》中‘氓之蚩蚩,抱布贸丝’,由于产量提高,布丝成为重要的交易产品。”(郭霞:浅述西周、春秋时期卫国的手工业)
我在“《桑中》与古代淇河民俗文化”一文中,论证了商人对于桑林的重视,无论到何时,有商人的地方就一定有桑林。而且,在《诗经》中,反复叙说着纺织业产品在生活中的应用:“素丝纰之”,“素丝组之”,“素丝祝之”,“ 硕人其颀,衣锦褧衣”,“ 蒙彼绉絺,是绁袢也”,“绿兮丝兮”,“絺兮绤兮”…卫国纺织业的状况由此可见一般。
 三是陶器、玉器、漆器等行业。陶器是人们的日常生活必备品,不仅普通黎庶百姓,即便是上层贵族也离不开。从西周的浚县辛村卫国墓,到战国时期的辉县固围村魏国墓,都有大量陶器出土。陶器的种类大致相同,主要有鬲、罐、豆、壶等。卫国殷商七族中,就有陶氏一族。玉器是贵族必备的佩饰和礼器,仅今年淇县宋庄东周贵族墓出土“玉器有玉虎、玉鱼、玉环、玉璜、玉牌等共81件”,可见卫国玉器行业的发达。而且,《诗经卫风淇奥》中的“如切如磋,如琢如磨,”充分说明了当时人们对制玉工艺的熟悉和了解,同时也证明了玉器行业的普及。东周时期,铁制的刀、凿、锛、斧等木作工具的普遍使用,使以木胎为主的漆器生产,不仅提高了产量,也改进了质量。尤其在战国时期,以青铜器的轻重多寡来显示统治者身份地位的礼制已趋没落,陵墓中的随葬品,漆器逐渐增多。战国漆器无论在产量、品种以及制作技术诸方面,都远超前代,其原因与当时的社会背景和经济条件密不可分。战国漆器大多数出自楚墓。楚国是战国时期幅员最大的国家,已发掘的战国墓也以楚墓为最多。卫国境内,河南辉县琉璃阁、汲县山彪镇1号墓以及与卫国毗邻的河北平山县中山王墓群等都出土了漆器,从而说明了卫国漆器的兴旺。
商业。春秋战国时期诸侯国普遍采取了“通商”政策。在春秋时期的诸侯会盟上,也都把维护正常商业交往,作为重要的内容写入盟约。如公元前651年齐桓公主持的葵丘之盟即有“无忘宾旅”、“无遏籴”的内容,即要保护客商,不阻碍粮食流通。这表明各诸侯国都很重视商业活动。春秋战国时期,诸侯国设立了较为完善的市场管理机构,“有司者治之”。“司市”作为市场总的管理机构,“掌市之治教、政刑、量度、禁令”,其具体的职责是:“以次叙分地而经市,以陈肆辨物而平市,以政令禁物靡而均市,以商贾阜货而行布,以量度成贾而征值,以质剂结信而止讼。以贾民禁伪而除诈,以刑罚禁蔬而去盗,以泉府同货而敛赊。”此外,设立了“廛人”、“胥师”、“司稽”,分掌收税、监督、保卫等职责,负责维护整个市场秩序。同时,制定规章制度,对商品种类、规格等都作了严格的限制。如,为维护礼制和贵贱等级秩序,规定体现贵族身份的“礼”品,如“圭璧金璋”、“命服命车”、“宗庙之器”、“牺牲”等都不得“粥于市”。
卫国地处中原,四方辐辏,正如古人所说:“三河为天下都会,卫都河内,郑都河南,--据天下之中,河山之会,商旅之所走集也。”(魏源《古诗徵•桧郑问答》)前期的都城朝歌、后期的都城濮阳都是闻名天下的大商埠,与宋国的陶、齐国的临淄齐名。国民的主体是殷商遗民,而商族最显著的特色就是贸易,“氓之蚩蚩,抱布贸丝”就是最好的现实写照。正是在这样的环境下,卫国诞生了子贡、吕不韦等名震天下、比肩诸侯的商界巨擘。卫国的具体的商业政策已不可考,但是,《左传》却有大致的勾勒:
《左传闵公二年》: 卫文公大布之衣,大帛之冠,务材训农,通商惠工,敬教劝学,授方任能。元年革车三十乘,季年乃三百乘。
“通商惠工”被作为复兴卫国的主要国策,绝不是文公危难之际的灵机一动的创新,而是延续卫国固有的行之有效的传统方略。卫文公的政策实践证明是卓有成效的:“元年革车三十乘,季年乃三百乘。”国家实力恢复之迅速令人难以置信。而工商业者在卫国的影响力之大,几乎决定了政府的决策走向:当卫灵公遭到欺凌之时,讨论国策,担心的却是“苟卫国有难,工商未尝不为患”,因此必定“皆将行之”,挟裹工商使之一道,借助其力量以推动国策实行。卫灵公等人的担心不是没有根据的。在卫国历史上,工商执业者不是没有奋起战斗的例子。而且,两次的参与战斗,驱逐了两个国君:
一位是卫庄公。《左传哀公十七年》:公使匠久。公欲逐石圃,未及而难作。辛已,石圃因匠氏攻公,公阖门而请,弗许。逾于北方而队,折股。戎州…遂杀之而取其璧。
一位是卫出公。《左传哀公二十五年》:公使三匠久。公使优狡盟拳弥,而甚近信之。故褚师比、公孙弥牟、公文要、司寇亥、司徒期因三匠与拳弥以作乱,皆执利兵,无者执斤。使拳弥入于公宫,而自大子疾之宫噪以攻公。…乃适城锄。
卫国工商的强大和难以掌控,引起了当时杰出人物的反思,其中反映最激烈的是卫国的中庶子公孙鞅。一方面,公孙鞅也承认“农、商、官三者,国之常官也”(《商君书去强》),但同时,“商贾之士,资在于身。故天下一宅,而圜身资民;资重于身,而偏托势于外。挟重资,归偏家,尧舜之所难也;故汤武禁之,则功立而名成。”(《商君书算地》)因此必须多方面限制、削弱商人,鼓励农耕:“使商无得籴,农无得粜。农无得粜,则窳惰之农勉疾。商无得籴,则多岁不加乐;多岁不加乐,则饥岁无裕利;无裕利则商怯,商怯则欲农。窳惰之农勉疾,商欲农,则草必垦矣。”“贵酒肉之价,重其租,令十倍其朴。然则商酤少,民不能喜酣奭,大臣不为荒饱。商酤少,则上不费粟;民不能喜酣奭,则农不慢;大臣不荒饱,则国事不稽,主无过举。上不费粟,民不慢农,则草必垦矣。”“重关市之赋,则农恶商,商有疑惰之心。农恶商,商疑惰,则草必垦矣。”“以商之口数使商,令之厮舆徒重者必当名,则农逸而商劳。农逸则良田不荒,商劳则去来送之礼无通于百县,则农民不饥,行不饰。农民不饥,行不饰,则公作必疾,而私作不荒,则农事必胜。农事必胜,则草必垦矣。”(商君书肯令)公孙鞅秦国变法,实施了这一系列主张,从而开了中国重农抑商的先河,使得春秋战国时期蓬勃的商业在此后两千多年中一路萎缩,再也没有兴旺过。
六、邦交
春秋时期的邦交,主要是“朝觐聘问,盟会燕飨”。所谓朝觐,就是诸侯定期朝拜觐见周天子。春秋时期,政在霸主,诸侯朝见霸主,《礼记•王制》:“诸侯之於天子也,比年一小聘,三年一大聘,五年一朝。” 郑玄 注:“比年,每岁也。小聘,使大夫;大聘,使卿;朝,则君自行。然此大聘与朝,晋文霸时所制也。”《礼记•昏义》:“夫礼始於冠,本於昏,重於丧祭,尊於朝聘。”《左传•昭公三年》:“昔文襄之霸也,其务不烦诸侯,令诸侯三岁而聘,五岁而朝,有事而会,不协而盟。” 孔颖达 疏:“此说文襄之霸,令诸侯朝聘霸主大国之法也。”聘问,不仅是对于周天子来说,诸侯之间的聘问也是邦交的重要内容。
周:在春秋诸多诸侯中,齐、晋、卫是与周天子最为亲近的。在浚县辛村卫国墓出土的青铜器中,“辛村墓地M60的尊,腹底有铭文二十四字云:‘隹公原于宗周,陆从公亥雉格于官。赏陆贝,用乍父乙宝尊彝’。据郭宝钧之考,公当为卫康叔之后,铭器者是卫公之家臣陆,以干支为父祭,是殷人之俗。铭文提到陆从卫公曾到宗周,用宗周之称,至关重要,说明了卫国与王室的关系。”(李宏:两周中原列国青铜器)《韩非子•外储说右下篇》也记载了卫文公到洛阳朝觐的过程: “卫君入朝于周,周行人问其号,对曰:‘诸侯辟疆。’ 周行人却之,曰:‘诸侯不得与天子同号。’ 卫君乃自更曰:‘诸侯燬。’而后內之。”(贾谊《新书》有相似记载)《左传》也有卫国与周王聘问的记载:“卫齐恶告丧于周,且请命。王使臣简公如卫吊,且追命襄公曰:‘叔父陟恪,在我先王之左右,以佐事上帝。余敢高圉、亚圉?’”(《左传昭公七年》)即便是叛乱的公子州吁也希望通过朝觐周天子来稳固自己的地位:“州吁未能和其民,厚问定君于石子。石子曰:‘王觐为可。’曰:‘何以得觐?’曰:‘陈桓公方有宠于王,陈、卫方睦,若朝陈使请,必可得也。’厚从州吁如陈。”(《左传•隐公四年》)由此也可以看出,朝觐周天子在卫国的影响力。
在诸侯邦交方面,春秋时期的卫国可分为几个阶段:第一阶段,自卫庄公到卫懿公。这个阶段,诸侯无伯,各自为战,卫国联合宋、曹、许等国,交好齐、鲁,组成一个相对稳固的战略联盟,主要敌人为郑国。第二阶段,是卫文公时期。这个阶段是齐桓公称霸时期,卫国被狄人攻破国都,几近亡国,齐桓公率诸侯重置卫国,因此,这个时期卫国主要依附于齐国,参与齐国组织的诸侯联盟。齐桓公死后,齐国内乱,诸侯无伯,宋襄公兴起,卫国与宋国重修旧好,参与了宋襄公的诸侯联合军事行动。但是,此时卫国内乱频仍,国力日削,大夫执政,邦交无定则。至卫成公后期,晋文公兴起,“卫侯欲与楚,国人不欲,故出其君以说于晋。卫侯出居于襄牛。”由此进入第三阶段,卫国亲晋,加入晋国联盟,“卫事晋为睦”,百年不变,直至卫灵公叛晋。第四阶段,叛晋亲齐。《左传定公八年》,因为晋国使臣无礼,激怒了卫国君臣,于是叛晋,亲近齐国。而这时,晋国六卿执政,相互征伐,内乱不止,故而诸侯多叛之。此时已是战国前期。第五阶段,三家分晋后,卫国,内乱不止,国势日衰,虽地处赵、魏之间,“服属三晋”(《资治通鉴卷二》),而且,河内、朝歌、邯郸皆失,只剩濮阳一地,国土狭小,已无邦交可言,只是一个繁荣的、开放的商业城市而已。但是,正是因为卫国成为一个开放的、没有军力的小国,一个商业之都,反倒成为各大诸侯货物集散地,大家不约而同地维护者这个完全中立的贸易口岸,从而使卫国小而不亡,延绵八百余年,成为国祚最长的诸侯。
正是在这种复杂的情况下,卫国诞生了一大批邦交大才,其中最著名的有宁武子、子贡、祝佗等。寧武子,卫大夫,名俞。孔子极力称赞“其知可及,其愚不可及”。“按春秋传,武子仕卫,当文公、成公之时。文公有道,而武子无事可见,此其知之可及也。成公无道,至於失国,而武子周旋其间,尽心竭力,不避艰险。凡其所处,皆智巧之士所深避而不肯为者,而能卒保其身以济其君,此其愚之不可及也。”(朱熹《论语集注》)宁武子事迹见诸史册。《左传僖公二十八年》:六月,晋人复卫侯。宁武子与卫人盟于宛濮,曰:“天祸卫国,君君臣不协,以及此忧也。今天诱其衷,使皆降心以相従也。不有居者,谁守社稷?不有行者,谁扞牧圉?不协之故,用昭乞盟于尔大神以诱天衷。自今日以往,既盟之后,行者无保其力,居者无惧其罪。有渝此盟,以相及也。明神先君,是纠是殛。”国人闻此盟也,而后不贰。卫侯先期入,宁子先,长佯守门以为使也,与之乘而入。公子颛犬、华仲前驱。叔孙将沐,闻君至,喜,捉发走出,前驱射而杀之。公知其无罪也,枕之股而哭之。颛犬走出,公使杀之。元咺出奔晋。”“卫侯与元咺讼,宁武子为辅,钅咸庄子为坐,士荣为大士。卫侯不胜。杀士荣,刖鍼庄子,谓宁俞忠而免之。执卫侯,归之于京师,置诸深室。宁子职纳橐饘焉。元咺归于卫,立公子瑕.”《左传僖公三十年》:晋侯使医衍鸩卫侯。宁俞货医,使薄其鸩,不死。公为之请,纳玉于王与晋侯。皆十嗀,王许之。秋,乃释卫侯。《左传僖公三十一年》:卫成公梦康叔曰:“相夺予享。”公命祀相。宁武子不可,曰:“鬼神非其族类,不歆其祀。杞、鄫何事?相之不享于此。久矣,非卫之罪也,不可以间成王、周公之命祀。请改祀命。”《左传文公四年》:卫宁武子来聘,公与之宴,为赋《湛露》及《彤弓》。不辞,又不答赋。使行人私焉。对曰:“臣以为肄业及之也。昔诸侯朝正于王,王宴乐之,于是乎赋《湛露》,则天子当阳,诸侯用命也。诸侯敌王所忾而献其功,王于是乎赐之彤弓一,彤矢百,玈弓矢千,以觉报宴。今陪臣来继旧好,君辱贶之,其敢干大礼以自取戾。”端木赐(前520年-前446年),字子贡(古同子赣),春秋末年卫国人。孔子的得意门生,“受业身通”的弟子之一,孔子曾称其为“瑚琏之器”。子贡利口巧辞,善于雄辩,且有干济才,办事通达。曾任鲁、卫两国之相。子贡最著名的邦交业绩就是《史记》中的“存鲁”:春秋末年,田常欲作乱于齐,恐诸卿大夫,故移其兵攻鲁,孔子是鲁国人,故命子贡说之。子贡先说服齐国田常,让其同意弃鲁国攻吴国,又说吴王弃越国攻齐,最后说服晋国休兵御齐。最终吴败齐,而田常乱。吴复攻晋,为晋所败。越勾践趁势灭吴而霸。所谓:子贡一出,存鲁,乱齐,破吴,强晋而霸越。子贡也因此而闻名于诸侯。此外,《左传哀公十二年》记载有子贡帮助卫庄公脱难的故事: 秋,卫侯会吴于郧。公及卫侯、宋皇瑗盟,而卒辞吴盟。吴人藩卫侯之舍。子服景伯谓子贡曰:“夫诸侯之会,事既毕矣,侯伯致礼,地主归饩,以相辞也。今吴不行礼于卫,而藩其君舍以难之,子盍见大宰?”乃请束锦以行。语及卫故,大宰嚭曰:“寡君愿事卫君,卫君之来也缓,寡君惧,故将止之。”子贡曰:“卫君之来,必谋于其众。其众或欲或否,是以缓来。其欲来者,子之党也。其不欲来者,子之仇也。若执卫君,是堕党而崇仇也。夫堕子者得其志矣!且合诸侯而执卫君,谁敢不惧?堕党崇仇,而惧诸侯,或者难以霸乎!”大宰嚭说,乃舍卫侯。祝鮀,字子鱼,其事迹见《左传定公四年》:将会,卫子行敬子言于灵公曰:“会同难,啧有烦言,莫之治也。其使祝佗従!”公曰:“善。”乃使子鱼。子鱼辞,曰:“臣展四体,以率旧职,犹惧不给而烦刑书,若又共二,徼大罪也。且夫祝,社稷之常隶也。社稷不动,祝不出竟,官之制也。君以军行,祓社衅鼓,祝奉以従,于是乎出竟。若嘉好之事,君行师従,卿行旅従,臣无事焉。”公曰:“行也。”及皋鼬,将长蔡于卫。卫侯使祝佗私于苌弘曰:“闻诸道路,不知信否。若闻蔡将先卫,信乎?”苌弘曰:“信。蔡叔,康叔之兄也,先卫,不亦可乎?”子鱼曰:“以先王观之,则尚德也。昔武王克商,成王定之,选建明德,以蕃屏周。故周公相王室,以尹天下,于周为睦。分鲁公以大路,大旂,夏后氏之璜,封父之繁弱,殷民六族,条氏、徐氏、萧氏、索氏、长勺氏、尾勺氏。使帅其宗氏,辑其分族,将其类丑,以法则周公,用即命于周。是使之职事于鲁,以昭周公之明德。分之土田倍敦,祝、宗、卜、史,备物、典策,官司、彝器。因商奄之民,命以《伯禽》,而封于少皞之虚。分康叔以大路、少帛、綪茷、旃旌、大吕,殷民七族,陶氏、施氏、繁氏、锜氏、樊氏、饥氏、终葵氏;封畛土略,自武父以南,及圃田之北竟,取于有阎之土,以共王职。取于相土之东都,以会王之东蒐。聃季授土,陶叔授民,命以《康诰》,而封于殷虚。皆启以商政,疆以周索。分唐叔以大路,密须之鼓,阙巩,沽洗,怀姓九宗,职官五正。命以《唐诰》,而封于夏虚,启以夏政,疆以戎索。三者皆叔也,而有令德,故昭之以分物。不然,文、武、成康、之伯犹多,而不获是分也,唯不尚年也。管蔡启商,惎间王室。王于是乎杀管叔而蔡蔡叔,以车七乘,徒七十人。其子蔡仲,改行帅德,周公举之,以为己卿士。见诸王而命之以蔡,其命书云:‘王曰:胡!无若尔考之违王命也。’若之何其使蔡先卫也?武王之母弟八人,周公为大宰,康叔为司寇,聃季为司空,五叔无官,岂尚年哉!曹,文之昭也;晋,武之穆也。曹为伯甸,非尚年也。今将尚之,是反先王也。晋文公为践土之盟,卫成公不在,夷叔,其母弟也,犹先蔡。其载书云:‘王若曰,晋重、鲁申、卫武、蔡甲午、郑捷、齐潘、宋王臣、莒期。’藏在周府,可覆视也。吾子欲复文、武之略,而不正其德,将如之何?”苌弘说,告刘子,与范献子谋之,乃长卫侯于盟。
齐:姜姓,太公之后。在春秋时期,由于同姓不婚,齐国成为姬姓东方诸侯的主要联姻对象,卫国的庄姜、宣姜、夷姜、定姜等都是齐女。春秋前期,齐国国力不强,戎狄侵略时还要靠诸侯协助才能幸免于难,因此附从于强势诸侯,是卫国交好的诸侯之一。虽然在郑庄公时齐国亲郑,讨伐卫国的同盟宋、许、陈等,但从未和卫宣公为敌,后期甚至三国还联合行动。后来,齐桓公兴起,齐国称霸,从此成为东方大国。适逢狄人侵卫,卫懿公大败亡国,齐桓公助卫文公复国,卫国依附齐国。桓公死后,齐国内乱,宋襄公会合卫国、曹国等扶助拥立齐孝公,但齐国再未强盛,卫文公末年,齐国扶持邢国以害卫,齐、卫交恶,卫国从此倒向晋国百年有余。至卫灵公后期,晋国六卿各自为政,诸侯无所适从,晋国赵鞅派使臣和卫国结盟,但因使臣无理,导致卫国叛晋,从新和齐国交好。卫灵公之后,卫国内乱不止,齐、晋争夺激烈,一会儿晋国扶立公子般师,一会儿齐国扶立公子起,一会儿卫出公自齐回国复位,卫国因此衰弱,成为弱国,再无邦交可言。
晋:姬姓,唐叔虞之后。晋国在晋文公之前,仍是偏居一隅的普通诸侯,并不参与中原诸侯角逐。但晋文公、晋襄公、晋悼公几代经营,晋国一跃成为极富影响力的大国,主宰天下局势。卫国自齐桓公之后,卫文公末年与齐交恶,转而亲晋,即便国内动荡,大夫执政,此国策亦未动摇,百余年间始终如一。晋国也是如此认为:“晋与鲁、卫,兄弟也。”(《左传成公二年》)“卫唯信晋”,(《左传成公六年》)“卫事晋为睦”(《左传昭公七年》)。直至晋国六卿执政,政出多门,所附诸侯无所适从,卫国亲近范氏,遭到赵氏攻击。卫灵公末年,赵氏使臣无礼,卫国叛晋。此后三家分晋,魏国一路东迁,侵凌卫国,卫国沦为魏国附庸。
宋:宋国是殷商之后,位于现在河南商丘一带,都城睢阳(今河南商丘)。其疆域最大时包括今河南东北部、江苏西北部、安徽北部、山东西南部。在整个春秋时期,无论国力强弱,宋、卫都是坚定的盟友,只要有可能,两国都是相互辅助的,这在春秋时期是极少见的,也许是两国国民主体同根同源,卫国又最大限度的保留了殷商习俗的缘故吧。所以《诗经卫风》有“谁谓宋远,跂予望之”、“谁谓宋远,曾不崇朝”的说法。
许:姜姓,太岳之嗣。许是一个小诸侯,位于郑、宋、卫之间。春秋初年,郑庄公曾几乎灭许,知道郑庄公死后,郑国内乱,许穆公才乘机复国。由此许、郑结成世仇,据史书记载,在春秋五霸争战的120多年间,许国先后遭受侵伐11次,其中被郑国侵犯就有9次。因此,许一直投靠郑国的主要对手宋、卫,尤其对卫国,可谓世代姻亲,名垂青史的许穆夫人就是这种邦交的最突出的典范,而许庄公失位也是奔卫。春秋中后期,卫国衰落,许受郑、楚欺凌,不断迁徙仍被郑所灭。
陈:妫姓,舜帝之后。陈国和许国一样,是宋、卫的盟友,而且十分坚决,与郑国为敌。《左传隐公六年》:“ 往岁,郑伯请成于陈,陈侯不许。五父谏曰:‘亲仁善邻,国之宝也。君其许郑。’陈侯曰:‘宋、卫实难,郑何能为?遂不许。”卫国州吁作乱时,曾因为“陈、卫方睦”而托请陈桓公朝周,而石碏大义灭亲也是在陈国的帮助下完成的。卫成公不朝,晋伐卫,卫人使告于陈。陈共公曰:“更伐之,我辞之。”卫孔达帅师伐晋。(《左传文公元年》) “臧文仲以陈、卫之睦也,欲求好于陈。”(《左传文公六年》)宋师伐陈。卫人救之。孔达曰:“先君有约言焉,若大国讨,我则死之。”(《左传宣公十二年》)陈国也是卫国的姻亲之一,卫庄公的厉妫、戴妫就是陈女。陈曾多次参加宋、卫与郑的战争,为当时较为活跃的诸侯,宋、卫衰落,陈受制于晋、楚国,后亡于楚。
蔡:姬姓,蔡叔之后。蔡国与陈、许不同,虽然和卫国亲近,但不像陈、许坚定。春秋前期,宋、卫强盛,蔡国是联盟之一。卫国战败迁都后,国力衰弱,蔡国转向齐、郑,楚国兴起,蔡国沦为附庸,后亡于楚。
郑:姬姓,周宣王封周厉王幼子友于郑(今陕西华县的东方),史称郑桓公。桓公三三年(前774年)将郑国财产、部族、宗族连同商人、百姓迁移到东虢国和郐之间(今河南嵩山以东),号称新郑,桓公之子武公攻灭郐和东虢国,建立了实际独立的郑国,定首都为新郑。郑国位于卫国南方,是卫国的主要敌对之一。郑庄公与卫宣公同时,郑与卫国联盟争斗数十年。其后两国内乱,国力削弱,虽偶尔有联合,仍以敌对为多。春秋时期,郑国是树敌最多的诸侯。
狄:狄或作“翟”。春秋时以赤狄﹑白狄﹑长狄最著。长期活动于齐、鲁、晋、卫、宋、郑等国之间,与诸国有频繁的接触。因为他们主要居住于北方,故又通称“北狄”。赤狄是卫国北方的主要威胁,双方战争贯穿整个春秋时期。卫懿公时,赤狄几乎灭亡卫国,导致曾经强盛的卫国由此衰落,一蹶不振。
邢:姬姓,周公第四子邢靖渊之后。邢国是卫国北方除赤狄外的另一威胁。春秋前期和中期,邢国一直与卫为敌,即便被赤狄攻灭,迁徙至卫国东北,依然不改初衷,卫文公末年,邢国在齐国挑唆下侵扰卫国,被卫文公所灭。
七、大事年表





 

 
     
卫国史纲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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