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忽略淇县城去寻找朝歌遗址的质疑(一)
古都朝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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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忽略淇县城去寻找朝歌遗址的质疑(一)
---读《1998年鹤壁市淇县晚商遗址考古调查报告》
作者:岳武佐  加入时间:2017-4-27 22:31:49
对忽略淇县城去寻找朝歌遗址的质疑(一)
——读《1998年鹤壁市淇县晚商遗址考古调查报告》
岳武佐
 
(淇县党校,河南淇县 456750
 
摘要:《华夏考古》2006年第01期《1998年鹤壁市淇县晚商遗址考古调查报告》一文,记述了这次考古调查的经过和结果,没有发现朝歌遗址,原因可能与调查组不重视已有的调查结论,忽略对淇县县城的遗址遗迹调查有关。
关键词:考古;忽略;淇县城;晚商遗址;朝歌;质疑
中图分类号:                  文章标识码:                 文章编号:
作者简介:岳武佐(1939—),男(汉族),河南省淇县人,原河南淇县党校高级讲师,淇县政协文史资料员。研究方向:淇河文化。
 
 
最近见到《华夏考古》2006年第01期的一篇文章《1998年鹤壁市淇县晚商遗址考古调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拜读之后,不禁产生一些疑问。
 
《报告》对史籍的引用有明显偏颇
 
《报告》说:
“据史籍记载,在今淇县境内或附近曾存在着最后一个殷都(或别都)朝歌。”
《左传·定公四年》:“分康叔以大路……命以《康诰》,而封于殷墟。”杜注(指晋代杜预(222-284)所作的《春秋经传集解》):“殷墟,朝歌也。”
《史记·卫康叔世家》载:周公东征“以武庚殷余民封康叔,为卫君,居河淇间故商墟。”
《汉书·地理志》河内郡:“朝歌,纣所都。”
又引《括地志》引《竹书纪年》纪载,这些都是只有朝歌这个地名而没有具体方位。
又引《大清一统志·河南卫辉府》古迹条:“朝歌故城在淇县东北。”并解释说:“淇县东北为今浚县境和鹤壁市直辖区域。
据我所知,唐代以后对朝歌的记载更多、更具体。如:
唐代颜师古曰:“殷墟,汲郡朝歌县是也。”
唐《括地志》曰:“朝歌故城:在卫州东北七十三里,卫县西二十三里,谓之殷墟。”
唐《通典》:曰“卫,汉朝歌县,古殷朝歌城,在今县西,纣都。有鹿台,谓之殷墟上宫台……”
这些记载《报告》为什么不引了呢?
如果说,汉代以前记载可信,只引汉代以前的。为什么又引用了清代的?如果说可引汉以后的,为什么不引用唐代的?以后各朝各代对朝歌都有记载,而且方位具体,调查组为何不适当引用呢?
了解一个地方的历史文化,一般都要先看看地方志。调查组来到淇县,为什么连淇县志问都不问,别说看了。看看淇县的沿革不好吗?
这让人费解。
《报告》说,调查的目的是:“从考古调查材料出发,寻找殷都朝歌遗存的线索,指出朝歌位置可能在哪些区域,为今后围绕朝歌这一期望的目标所进行的考古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考古者“从考古调查材料出发”,无可厚非。但要以此作为“出发”点,“考古调查材料”就极为重要了,必须全面、彻底、真实。否则易出问题。
我看调查组恰恰在这方面出了问题。
 
对“摘星台”遗址的调查结论明显有误
 
《报告》说:“传为纣王所建的摘星台出土陶片年代多属周代,且不乏春秋战国时期标本。”言下之意,摘星台“非商代遗址”。
今天的摘星台,远不是原来的摘星台。摘星台的土供某生产队烧了几年砖。原来台顶正中央有一航天测绘三角架,受国家保护,所以中心部分保留了下来。否则,可能有被夷为平地的危险。
原来摘星台与淇县西城墙北端是连在一起的,可以说是一个整体。其北约二百米有社稷坛,明清淇县志均有记载。
明《淇县志》曰:“朝歌邑在县北门西,即殷都。汉置县,虞诩为朝歌长即此。王莽更名曰雅歌,其地有妹乡。”
清《淇县志》曰:“朝歌邑即殷旧都。汉置县,新莽更名雅歌。刘子曰号邑朝歌,墨子回车,即今之淇县也。”
河南省文物研究所有《汤阴县朝歌镇发现龙山和商代等文化遗址》简报(注:1957年正是淇汤合并期),刊于《文物参考资料》1957年第五期。简报说:朝歌遗址:位于淇县城西北隅摘星台旧城墙一带,是一处龙山文化商周文化遗址。在很厚的灰土层和灰坑里发现的遗物中,属于新石器时期龙山文化的有条纹、方格纹、绳纹、黑色磨光陶片及三足鼎等。属于商代文化的有细绳纹、高足鬲片、鬲足和折沿沙质细绳纹罐片。属于周代文化的有完整的骨器和一堆废骨料,带有圆孔的骨器和插头带有圆孔的方柱形骨棍。
河南省文物研究所1957年的考古讲得清清楚楚,为什么《报告》只看摘星台的今天,不管它的昨天,对已有的结论视而不见,重新妄下结论,否定摘星台是“商代遗址”,岂能不错失寻找朝歌遗址的一条重要线索呢?
 
忽略一、三道城,只就二道城作调查结论是片面的
 
《报告》说“传为朝歌城垣的二道城出土陶片年代多属东周”,“二道城非商代遗址”。
即便说“二道城非商代遗址”,那么,为什么不过问一下头道城与三道城呢?
在对头道城、三道城不做调查的情况下,就说“此次调查没有发现商代城墙”,似乎也有点不够严谨之嫌吧!
就二道城本身来说,认识颇有分歧。
明人裴骞在《游灵山寺记》中说:“出淇邑北门,西行,过纣王城。”这个纣王城在哪里?
1984年,全国商史研讨会在安阳召开,其间,与会人员来淇县参观。参观后在摘星台公园休息。淇县准备了笔墨纸砚让与会学者题词。我也去看热闹。中国社会科学院原院长夏鼐先生边走边说:“这二道城是典型的商城。”这是我亲眼所见,亲耳所闻。
这证明史学界有人支持二道城是纣城的观点,也吻合了传说。甚至,即便二道城被定为卫城之后,“我省著名考古学家曹桂岑先生等许多学者认为,卫国故城应是商末朝歌城墙。”(燕昭安《关于纣都朝歌的佐证问题研究》)
即便说“二道城非商代遗址”,河南省定二道城是春秋卫城,春秋卫城是与西周卫城连着的,西周卫城是与殷墟连着的,殷墟是与纣都连着的。如果调查组承认二道城是卫城,这岂不也是一条“寻找殷都朝歌遗存的线索”吗?
《报告》认为“二道城非商代遗址”,也不承认是卫城。那么,既不是纣城,也不肯定是卫城,二道城是什么呢?
这样岂不丢掉了两个“寻找殷都朝歌遗存的线索”。
 
《报告》说没有发现商代大型夯土层台基
 
《报告》认为摘星台“非商代遗址”,说摘星台“为一夯土台基,东西长68,南北宽30。”县志记摘星台“东西宽50,南北长90”。事实上原来还要大,并且摘星台北侧不远处,原来还有一个约一米高,二十米见方的土台。难道这还不算大型夯土台基?
另外,还有一个许多人没注意过的夯土带。
在淇县107国道与上街路交叉点,呈鏊面形。107国道改道时,穿红旗路向南过食品公司大院至上街路,全长约200以上,均为夯土层。我为什么对此印象深刻?因为当时淇县有一个业余考古小组,我是成员之一。在这里我认识了夯窝,并且见到了夯窝的组合。我还拾到一块有十多个夯窝的大夯土块带回了家,又在摘星台公园作了展览。交叉点以南有没有?有,有多长?我没专门考察,没有发言权。后来与邻居谈及此事,老干部张学池说:“五八年我带领群众在这南边(107国道与上街路交叉点的东南角)深翻土地时,这一片全是夯土层,可费劲了。”
由此我推测,在107国道与上街路交叉点,这一鏊面形地带应有大片夯土层。
修路时揭开夯土层,不是我一个人所见,凡经过那里,留意看的人都会见。
这片夯土带属什么年代,有待专家考证。
还有,九六年《淇县志》载,武丁宫及纣宫遗址,“在西坛至三海一带,南北呈长方形,东西宽600,南北长1000,地下夯土层明显。……”原文化局长曾告诉过我,三海村东玉米地里发现大面积夯土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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