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之河
《诗之河》---淇河痴(姚慧明)文集
 
   
     

“奥”“澳”争论不休的缘起

淇奥翠境公园的“奥”到底是“奥”还是“澳”?
作者:姚慧明      时间: 2018-01-01
     
 

       作者按:最后一次修改稿。2018-01-01 

    2014年10月15日《淇河晨报》刊登群众来信询问:

    淇奥翠境公园的“奥”到底是“奥”还是“澳”?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回复:

    “正确的名字应为淇奥翠境,目前该公园正在建设当中,许多设施有待逐步完善,我们会尽快纠正错误的名称。”

    至今,三年多了,这一承诺不仅仍未兑现,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还对相关群众的正确意见置若罔闻,鬼使神差地反悔原承诺,找出各种站不住脚的理由,执意知错不改,坚持认为“淇奥翠境”的“奥”应是“澳”。甚至在宣传版面上竟敢将《诗经·卫风·淇奥》原句“瞻彼淇奥”写作“瞻彼淇澳”。而且还将原立于公园路旁的“淇澳翠境园”五个立体大字重新更换得面目一新,昭示着其坚持错误的任性执着和顽强。

 

2014-10-15《淇河晨报》截图

 

国家和省市主流媒体已确认“淇奥翠境”的“奥”非“澳”

    三年来,国家及省市权威媒体和市领导,相关部门及文化界大多人士,已确认“淇奥翠境”的“奥”非“澳”。赞成“淇yù翠境”写作“淇奥翠境”的趋势已成主流。

    诸如鹤壁电视台所有相关视频节目,鹤壁日报(一次例外),淇河晨报,市有关部门制作的赏樱花活动中的各种宣传版面上,2017-07-21《大河报·第AⅠ08版:读诗经看大河》系列报道之一《淇水滺滺:<穿越千秋九曲肠淇河诗意如水长>》一文中,2017-10-26人民网发布十九大代表鹤壁市委书记范修芳署名文章:《敢叫“煤城”变“绿城”——河南省鹤壁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探索实践》一文中,在涉及“淇奥”一词时,全都使用“奥”;淇河湿地公园建设的9个岛屿中的“淇奥”岛名称压根儿就写作“淇奥”。

 

《读诗经看大河》一文截图

 

范修芳《敢叫“煤城”變“綠城”》一文截图

 

坚持认为淇奥翠境的“奥”为“澳”的只是极少数鹤壁人

  

    偶然的机缘,笔者看到一位我市文化界人士的一段话:

    “XX局长,曾谈到奥和澳的问题,说市委X书记也注意到这个问题,点名要XX局进行考证,并确定一个作为今后的规范用字。他们经过考证、讨论、分析、比较,已经得出结论,确定今后统一到‘澳’字,这样以后就不必再引经据典争论不休了。建议XX科联系X局,确认后定下来,并在公共媒体倡议,以免这种文字官司无休止的打下去。”

    一位名“xx”的先生,曾在某微信群中发表《从<诗经>刻本说开去》和《再说奥和澳》等文字,以《说文解字》(下文简称为《说文》)为依据,非常任性地“坚信”“澳”为《诗经》上“淇yù”之“yù”的本字,“坚信”“孔子教授的原本(《诗经》)”或“古本”《诗经》上应当为“淇澳”。 

    由此,笔者相信“淇奥翠境”公园管理者的任性或源于这些支持者。

    耸立于淇奥翠境公园路边的“淇澳翠景园”5个焕然一新的立体大字赫然在目,除了昭示着相关部门有令不行的渎职和暗箱操作,致使此问题至今未解决外,还令人纳闷儿的问题有:

    一、在鹤壁,“县官不如现管”的俗语为什么仍如此有效?官位权势pk文化为何竟然如此万夫不当?

    二、弹丸之地的鹤壁市,以源于同一历史经典《诗经》里的文化元素“淇奥”命名的公园旁,赫然屹立的“淇澳翠境”立体大字的“澳”,和近在咫尺的国家淇河湿地公园里九个人工岛之一的“淇奥岛”的“奥”为什么可以和平共处。  

    三、某局长“确定今后统一到‘澳’字”的指示威力不知还能震慑到何时。

    四、对《大河报》、《人民网》等权威媒体在涉及“淇奥翠境”一语时皆不作“淇澳翠境”一事,鹤壁某局长和相关人士,为什么鸦雀无声。

    五、不知“这种文字官司”会不会仍继续下去。

 

“淇奥翠境”为什会误作“淇澳翠境”

    “奥”为《诗经·卫风·淇奥》篇中“奥”的正宗写法,音yù,意为河岸弯曲处。“淇奥翠境”公园名称中的“淇奥”即来自于《诗经·卫风·淇奥》一诗。但古诗文中屡见将“淇奥”的“奥”写作“澳(隩)”的现象,为什么会如此呢?

    一、追溯其原因,我们需先弄清“今文经”与“古文经”两个概念。

    “今文经”是指秦始皇焚书之后,汉初由
老儒背诵,口耳相传的经文与解释,由弟子用隶书(时称“今文”)记录下来的经典。“古文经”是指秦始皇焚书期间,民间儒生将埋藏起来的一些古文经书,汉初,相继被发现,如景帝时,河间献王以重金在民间征集所得古文经书,以及武帝时鲁恭王从孔子故宅壁间所发现的古文经籍。诸王等先后献给朝廷,藏于秘府。

   由于当时社会生产力的低下,没有像今天精准的印刷出版技术,古经文在数千年的传世过程中,由于传授派别、机构或人物的不同而出现文字、章句或篇目差异的情况屡见不鲜。

    单就《诗经》的传授来说,汉初就出现了齐鲁韩毛四家学派,《诗经》的版本也就分四家,称“四家诗”,而齐诗、鲁诗、韩诗三家属“今文经”派,毛诗属“古文经”派。

   说到《诗经·卫风》中《淇奥》一诗中的“奥”字,四家诗中的用字就不尽相同,齐鲁两家诗用的是“澳(隩)”,毛韩两家诗用的是“奥”。如此,传世两千多年的《诗经·淇奥》的“奥”,自然就出现了不同写法。这是将“淇奥”写作“淇澳”的主要原因。

    但有个历史现象必须明白,两千多年来,由于各种原因,今文经派的齐鲁韩三家诗,相继亡佚,仅留下一些支离破粹的词语章句散存于各种文献中,只有一家古文经派——毛诗——完整传世,现今所有存世的《诗经》版本,全为毛诗。毛诗作为四家诗中的唯一古文经派,其文字章句应该最接近《诗经》的原始面貌的版本。因此,毛诗的传世应该是两千年来历史对两个诗派长期比较、鉴别、选择、淘汰的结果,相信这一历史的选择一定有它的合理性和科学性,当是最优选择。虽不排除偶然性,但其中的必然性或应是主要的。

   二、古汉语中的一种用字方法——通假。

    通假,即通用或借用之意,将“淇奥”的“奥”写做“澳(隩)”即属此例,在古汉语中是合法的,不能算错。《康熙字典》:“奥,乙六切,音郁,与澳隩通”。历代涉及“淇奥”的古诗文,尤其是宋代之后,将“奥”写作“澳”的情况更普遍。这是仅适用于古汉语中的一种特殊用字方法。因此,单就“淇奥”一词来说,“奥”当是原字、本字、正宗字,“澳、隩”属通假字。

    三、将“奥”写作“澳”的另一个原因,笔者猜测,可能与受汉语中连绵字的影响有关。

    所谓联绵字,是由双声或叠韵字联缀而成,其义不能分割的词。如:伶俐、蹊跷、踌躇、葫芦、骆驼、徘徊……这一类连绵字两个字一般均为相同的偏旁部首,而“淇奥”的第一个字“淇”三点水旁,在连绵字的无形影响下,文人们自觉不自觉地将“奥”也习惯地加上了三点水,“淇奥”就成了“淇澳”。但实际上尽管“淇奥”写作“淇澳”也并不能变成连绵字。

    四、《说文》的欠缺或失误。《说文》是中国第一本权威字典,其中注释“奥”:“宛也,室之西南隅……乌到切(ào)”。注释“澳”:“隈,厓也……於六切(yù)”。注释“隩”为“隈,崖也……乌到切”。注释内容非常简单,既无例词,也无例句。于是,有人就认为“奥”在《说文》中,就单字来说,既无“yù”音,也无“水曲”之意,机械地死咬着“淇奥”必为“淇澳”或“淇隩”。

 

必须强调,现代汉语的使用规范中没有“通假”一说

    必须明白,通假,属于古汉语中一种文字使用方面的特殊现象。拿“淇奥”一词来说,古人可以“奥”“澳”通用,而且这种现象很多,在已经收集到的上千首直接咏及“淇奥”的古诗中,将“淇奥”用作“淇澳”的古诗至少有上百首,都是合法的。但现在汉语中的“奥”和“澳”无论从字形字义上是两个不可混用的字。使用古诗《淇奥》为“淇奥翠境”公园命名纯粹是当代人的文字使用行为,既然其中的“奥”,源于《诗经·淇奥》,那么“淇奥翠境”中的“奥”,铁定本应是“奥”,我们当代人何必将“淇奥翠境”里的“奥”通假作“澳”呢?

 

在“奥”“澳”的使用上有主次、先后、本末或源流的差别

    咏及“淇奥”的诗文中将“奥”写作“澳”的现象很普遍,“澳”出现的频率也很高,但,不管怎样,“澳”也只是古汉语中“奥”的通假字;“奥”是本字,“澳”是代替“奥”的字;这里,二者绝非平起平坐的关系;而是有主次、先后、本末或源流的差别的,《礼记·大学》“物有本末,事有终始。”200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那么,既然当代汉语中,“奥”和“澳”是两个意义功能都不相同的两个汉字,我们是当代人,无疑应遵循现代汉语的使用规范,在将《诗经·淇奥》的“淇奥”用入“淇奥翠境公园”的命名中时,应使用本字,怎么能舍本逐末,把原本正宗的“奥”写作“澳”呢?若硬将“奥”用作“澳”,就属“不规范”汉字,甚至应视为“错别字”!

 

所引诗文中“淇yù”的“yù”应尊重原著,或“奥”或“澳”

    淇奥翠境公园做的宣传版面上,竟敢将《诗经·卫风》的《淇奥》原诗写作“淇澳”,将诗的首句也写作“瞻彼淇澳”,这是不该的。引用必须尊重原著,这是公认的原则。

    鉴于涉及“淇奥”的古诗文中“奥”“澳”两字均有使用,笔者认为,淇奥翠境公园中,除了景点标牌涉及“淇奥”一词时,因为这是当代人引用《诗经·淇奥》一诗为公园命的名,“奥”理应一律写作原著“奥”。此外,其他如书写制作的宣传版面,楹联,古诗词等,在引用涉及“淇奥”一词时,应按原作品中的实际或“奥”或“澳”,严格尊重原著。既不能随意将原文中的“奥”写作“澳”,也不能随意将原文中的“澳”写作“奥”。

 

    示范区坚持“淇奥翠境”中的“奥”为“澳”的理由能站住脚吗?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015年曾给淇河报社记者打印了一篇力主“淇奥翠境”公园名称中使用“澳”的文字:

    “澳”与“奥”在《诗经》中都读yù,清朝以后的典籍之中澳与奥可通用,但清朝以前各朝代都写作“淇澳”。

    如在示范区公园(现崔庄村附近)曾出土《西厢记》主人公崔莺莺墓志碑,上有崔莺莺葬于“淇澳之私第”的记载,“澳”字带三点水;在公园附近的西高村,最近出土明初文东河墓志碑一通,上记载“淇澳”,“澳”带三点水;在朝歌文化园鹿台遗址现有清朝乾隆时一通碑,上有“瞻彼淇澳”,“澳”带三点水;浚县大伾山有古人“瞻彼淇澳”石刻,“澳”带三点水。所以在示范区淇澳公园这个地方,无论是1300多年前的唐代,还是500多年前的明代,300年前的清代,所有前人碑刻都是带三点水的“澳”。

    清朝以后,“澳”与“奥”始混乱,如清代的一些民间教材出版物中,始有“淇奥”称呼,但是在官方,仍是用“淇澳”,如清乾隆皇帝就亲笔书写作“淇澳”,“澳”带三点水。

    因此为了传承古代淇澳的当地历史文化,依据近两千年来当地出土先人古碑记载,仍建议统一使用“淇澳”,即“澳”带三点水。

    一、“‘澳’与‘奥’在《诗经》中都读yù”。这句结论性的话,不知怎么得出的。前文说过,存世《诗经》版本只有毛诗,岂不知找遍存世《诗经》305篇诗,竟无一个“澳”字的影子,哪来的“‘澳’与‘奥’在《诗经》中都读yù”呢?

    二、“清朝以后的典籍之中澳与奥可通用,但清朝以前各朝代都写作‘淇澳’。”这必定是遍读“清朝以前各朝代”和“清朝以后”浩如烟海的文献典籍之后方可得出的结论。但这可能吗?

    笔者是从2003年着手搜集整理淇河诗的,2005年5月,由文联出版社出版发行了《淇河古诗三百首》,笔者任执行主编。仅从已发现的历代吟及淇河古诗的情况看,将《诗经·卫风·淇奥》的“奥”写作“澳”的情况开始大量出现,是在北宋,而且之后历代吟及淇河的诗中“奥”“澳”均是迭见层出,怎么会是“清朝以前各朝代都写作‘淇澳’”“清朝以后,‘澳’与‘奥’始混乱,……始有‘淇奥’称呼”呢?

    下面仅举四首诗为例:宋·王安石《招约之职方并示正甫书记》一诗中:“千枝孙峄阳,万本母淇奥”句,除《全宋诗》版本之外,所有版本中的“淇yù”的“yù”均作“奥”。(《淇河古诗三百首》收录的此诗是《全宋诗》版本)。元•竺仙梵仙《画竹四首:春景晴竹》:“厥性不与绿玉和,瞻彼淇奥念君子”。明·唐桂芳《题彭正卿竹溪吟卷》:“淇奥有诗生笔底,渭川佳境在胸中”。清·汪士慎:《盆竹》:“森森盆中竹,猗猗似淇奥。”仅就这四首诗即可说明“清朝以前各朝代都写作‘淇澳’”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其实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

    事实上,清代使用“淇奥”的现象最少见,“‘澳’与‘奥’”的使用无所谓“混乱”与否。如果硬说“清朝以前各朝代都写作‘淇澳’”的话,最有影响的毛诗《诗经·卫风·淇奥》篇也在“清朝以前”,难道毛诗里的“奥”也写作“澳”不成?

    三、清代“官方,仍是用‘淇澳’”的说法。这里说的“官方”指的是“清乾隆皇帝就亲笔书写作‘淇澳’,‘澳’带三点水。”封建社会里,皇帝金口玉言,说一不二,但任何皇帝的权力都有阶段性,一个有作为的皇帝乾隆,他的诗可以按他生活的时代汉语的使用规范,将《诗经·淇奥》里的“奥”通假作“澳”,但他的权力不可能给两千年前的毛诗《淇奥》里的“奥”也加上三点水。更不可能以“官方”的名份影响干涉到两千年之后的今天的“淇奥翠境”公园的命名用字。乾隆的“官方”,在今天是无法律效力的。

    四、示范区公园附近曾出土的唐、明、清三件文物上,“所有先人碑刻都是带三点水‘澳’”,“因此,为了传承古代淇澳当地的历史文化……仍建议统一使用‘澳’”。

    示范区出土三件带有“淇澳”字样的文物,这说明示范区这块土地历史文化的厚重,所以厚重,主要在于与华夏文化的源头之一《诗经》的关系。因为《诗经·淇奥》就采自于今天示范区所在的这块地域,“淇奥翠境”所在地,应与《诗经·卫风·淇奥》篇中的古“淇奥”隔河相望。

    这三件文物的“淇澳”虽等同“淇奥”,但不是本源的正宗的“淇奥”。其根源离不开《诗经·淇奥》的“奥”。

    难道采用“当地”出土的三件文物上的“澳”就是“传承古代淇澳当地的历史文化”,而采用本源的正宗的“奥”就不是“传承古代淇澳当地的历史文化”了吗?这里的“淇奥”与“淇澳”哪个不是“古代”不是“历史”不是“文化”?相比之下谁更“古代”谁更“历史”谁更“文化”些呢?这“当地”的“古代淇澳”离了更古的本源正宗的“淇奥”,它可能存在吗?

 

传世毛诗应最接近“孔子教授的原本”

    xx先生在其《从<诗经>刻本说开去》一文中说:

    “我想请教两个问题:一,你所读到的版本敢保证是孔子教授的原本吗?二,那个(或那些)版本比许慎看到的版本更原始吗?”还说“许慎是读过诗经的。许慎是大儒,以传播儒家经典为己任,被汉儒列为五经之首的诗经,他焉能不读,对出自诗经的淇yù他焉能不考。”

    还信誓旦旦地说:

    “据专家说,他们目前已搜罗汉以后诗经版本数百个,把其中的孤本、珍本、善本择机选印已大有可能。……但即使这些书全把澳印成奧,我也有自己的坚守——汉字音义的正道和权威是工具书,而永远不可能是所谓的“古版本”。”

xx先生话外之音:《诗经》中“淇yù”一词铁定正确的形式应是“淇澳”,所有“古版本”即使都印作“淇奥”也是错误的。他只信“汉字音义的正道和权威是工具书”,虔诚地无条件地将之奉为“汉字音义”之圭臬。这个“工具书”就是许慎的《说文》。

    东汉时期许慎以小篆为研究对象,历经21年编制了首创按部首编排的最受认可的第一部汉语字典《说文》。许慎在《说文》中,训诂“奥”为“宛也,室之西南隅……乌到切”,而非“水曲处”“於六切”。

    许慎时,四家诗尚均能见到,但他尤其重视古文诗派的毛诗,他强调,“文字者,经艺之本,王政之始,前人所以垂后,后人所以识古。”并说“本立而道生”(许慎《说文后续》)。许慎主张“识古”“本立”。他所“考”的版本绝对应是古文经派的毛诗为主,它最接近“孔子教授的原本”,也最具“原生态”“古本”性质。因为“孔子教授的原本”的《诗经》非古文莫属,因而,可以断定“孔子教授的原本”《诗经》中的“淇yù”才是正宗的“古本”“淇奥”,绝非被历史淘汰的今文经派鲁齐两家诗的“淇澳(隩)”。传承至今天我们所能见到的所有传世各色版本的《诗经》,清一色均为毛诗。因此,今天除了毛诗,不可能再见到其他比毛诗更古的所谓“古本”《诗经》。xx先生难道还不能释怀吗?

 

 “奥”与“水湾”“半毛关系”都没有的说法恐怕有失绝对

     xx先生说:

    “小篆的奥字是屋顶下面双手托禾麦,形象表达了人们在室之西南隅敬神的情景,哪里与水之弯曲处有半毛钱关系。”

    许慎对“淇奥”的“奥”字“考”的结果有彻底否定“奥”具有“水之弯曲处”之意吗?这“半毛关系”都没有的说法岂非太极端了?

    “奥”属多音多义字,许慎在《说文》中仅涉及“奥”的“宛也,室之西南隅……乌到切(ào)”之音意,但并没说“奥”不具有除此之外的其他任何音意。

    《说文》是汉字字典,其功能除了汉字“音义的正道”之外还包括汉字的“用法”在内,正因此,我们才应该承认,许慎大儒虽未专门明确“奥”有“於六切(yù)”之音和“水之弯曲处”之意,但并未否定“奥”可以通假“隩、澳”(鲁诗齐诗作此)。

    至此,笔者萌生一种想法:智者千虑,必有一失。学界专家认为《说文》由于时代的局限,尚有不少缺点。毛诗属古文经学版本,“淇yù”之“yù”用“奥”,毛诗之外的今文经学派的鲁、齐两家用“澳(隩)”。这一点上今文经派与古文经派显著不同,《说文》本应有话说,但其却没有丝毫涉及,在“奥”字训诂上,许慎大儒会不会由于某种原因,以致疏漏呢?

    xx先生说:“北宋以前,奧无yù的读音,也无‘水之弯曲处’之意”。真的吗?

    笔者在文字类工具书上找到了7个均以“奥yù”为声旁的形声字:澳、隩、燠、薁、   、礇、鐭,《说文》上已明确载有“澳、薁”两个字均“於六切”即读“yù”之音,“隩、䉛、燠”也均应读“yù”,但所注或误,或模棱两可。但即使如此,也足够说明许慎当时,已承认做偏旁的“奥”除“ào”音之外,还确认可有“yù”这个音,这早于北宋至少800年。《说文》只是没有敲明亮响地训诂“奥”做单字时有“yù”之音而已。至于“水曲”之意,许慎绝对会从今文诗派之鲁诗齐诗的“淇澳(隩)”,得知“淇奥”之“奥”非音“yù”意“水曲”莫属。他绝不会僵化到将“淇奥”之“奥”死咬为“室之西南隅……乌到切”的。

《说文》毕竟是“第二文献”

    《说文》近千年来,一直被奉为科学文字学和文献语言学的奠基之作,在中国语言学史上占据着极其重要的地位。它的伟大自不必说,但它毕竟是一本语言文字类工具书。说到工具书,需要先弄清语言文字类工具书和语言文字的使用哪个在先,哪个在后;即第一性第二性的问题;再具体点说,到底是语言文字工具书指导下才有语言文字的使用呢,还是先有语言文字的使用,然后才能产生出语言文字类工具书?显然,xx先生说的“汉字音义的正道和权威是工具书,而永远不可能是所谓的‘古版本’。”这话是否把工具书的作用夸大到不适宜的地步了。工具书被称为“第二文献”即为证明。在《诗经·淇奥》中“奥”的训诂上,许慎疏忽了其“水之弯曲处”的义项是无法掩饰的。

    说到许慎的失误,xx先生《再说奥和澳》中就有现成一例:“绿竹猗猗在《说文解字》中被引作‘菉竹猗猗’,菉,王刍也(植物名,又称荩草),它就不是竹子。……我们采用许慎的说法,这鹤壁的大好‘淇园’也不复存在了。”

    《说文》中,“澳”“隩”训诂为“水之弯曲处”,音yù。退一步说,如果许慎读到的《诗经》是xx先生所谓正宗的将“淇奥”写作“淇澳(隩)”的“古本”,想必应该在《说文》中注释到“澳”“隩”两字时,完全应该在注释文字中标注上《诗经》的“瞻彼淇澳(隩)”为例,然而让人失望的是这么有力而权威的例证,竟然缺失,许慎大儒疏忽了呢还是有意回避?这一点应该是很令人深思或费解的。而清代的文字专家段玉裁先生却同时将“瞻彼淇奥”这一例句全补在“澳”“隩”两字的正注之后。这证明段玉裁依据的版本也是毛诗。毛诗原自训诂“奥,隈也”更权威地证明“淇奥”的正宗性质。这里很容易让人想到,许慎大儒或是疏忽,或为偏见,甚或有什么难言之隐,不然明明是“瞻彼淇奥”,怎么能“瞻彼淇澳(隩)”呢?他所以不引,或不敢引鲁诗齐诗“瞻彼淇澳(隩)”为“澳”“隩”两字注释之例句,或许更证明,“瞻彼淇奥”的“奥”原本的确不是澳(隩)。

    认为《说文》“奥”的“室之西南隅”训诂之意与“淇奥”之“奥”“半毛钱关系”都没有的xx先生,发誓“坚守”《诗经》中的“淇yù”的“原生态”为“淇澳”,可惜已经被现实无情否定。 但xx先生仍不死心,他将希望寄托于未来:“近年来,关涉诗经的出土文物越来越多,我们发现的古本与今本差异也越来越多”。可惜四家诗在“淇奥”“淇澳(隩)”这一问题上,文献似乎已经提供了足够详细的资料了,两千年来《诗经》传承的脉络状况够清楚了,指望“出土文物”发现所谓臆想中的“古本”《诗经》来翻盘几无可能。退一万步,即使有出乎意外的新发现,也永远不会再有谁将《诗经》里的“淇奥”改为“淇澳(隩)”的可能。

 

弄清“奥”与“澳”鹤壁文人责无旁贷

 

    鹤壁市城市文化之厚重是河南省罕有的。她有一条穿越全境的文化河——淇河。

    2014年9月淇河被中国诗歌学会命名为“中国诗河”。这是目前全国第一条也是唯一一条荣膺这一荣誉的河。

    淇河被称为鹤壁“核心文化标志”(原鹤壁市委书记郭迎光语)。鹤壁文化就是淇河文化。

    “诗咏淇水,骚美江干”、“淇竹传诗,豳苇载颂”,承载着中华文化基因的《诗经》与淇河有着天然的血缘关系。

    天赐《诗经》!天赐淇河!天赉鹤壁!

    《诗经》文化是淇河文化的灵魂,它与淇河与鹤壁有着无法割断的血肉联系。河南作家、出版过《淇水春秋》《瞻斐诗话》、编译出版过《黎伾斋新译诗经》的秋雨先生确认《诗经》中采自淇水卫地的诗篇有45首,内容与淇水卫地相关的诗篇有61首。这在全国是绝无仅有的。

    《诗经·卫风》首篇《淇奥》所歌咏的地方就在今天的鹤壁新区,所歌咏的“淇竹”就是位于“淇奥”的誉满典籍文献的“淇园”之竹。

    今天的鹤壁尤其是淇河两岸,一土一石,一草一木无不渗透着《诗经》的元素,《诗经》的神与魂,无不繁衍着中国传统文化的基因。

    近年新建的“淇奥翠境”公园,鹤壁人已妇孺尽知其名字中的“淇奥”源自《诗经》。

    但天下本无事,庸人自扰之,不幸的是“淇奥翠境”中的原本正宗的“奥”却被相关权力者一意孤行,篡改为“澳”。这不仅玷污了《诗经》,也玷污了淇河及淇河文化。

    笔者认为古汉语中“淇奥”“淇澳”语义相同,但有正宗与否和雅俗轻重本末之分,如何使用,体现着被誉为‘文化鹤壁’的16万人民文化修养的水平和档次。不可轻率为之。

    淇奥翠境公园路边耸立的“淇澳翠境园”五个估计有一米多高雪白的立体大字,赫然在目,这使鹤壁文化蒙羞,鹤壁文化人蒙羞,鹤壁公仆们也当为之汗颜!

    《诗经》成书的时代与我们所处的时代相距久远,今天我们对其用字产生分歧或不奇怪,这就需要我们加强学习,深入研究,弄清问题,尽快纠正错误,以免谬种继续流传,蒙害游人,误人子弟。

    看来,在以“文化”著称的鹤壁市出现的这一久拖未决的文化问题,或许真的成了不是问题的问题,那么也许更昭示着这一问题解决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国学大师陈寅恪先生说,“解释一个字便是作一部文化史。”胡适先生也曾说,“发现一个字的古义,与发现一颗恒星,都是一大功绩。” 

    大师们的话或与我们的问题虽不可同日而语,但要真正弄清楚,也并非易事。它涉及到语言、文字、文学、历史诸方面的问题,涉及到很多典籍文献,这对我们鹤壁人是一个严峻的考验。也是中国传统文化普及传承的好机遇。笔者虽忝列文化人中,但学力惭愧,仅仅凭着对淇河的痴情、对《诗经》的敬畏,不畏艰难,不揣浅陋,不怕现丑,责无旁贷地把研究淇河和淇河文化作为自己的天职,自觉恪尽职守,愿意在不断学习探索提高的过程中,尝试为解决这一问题献出微薄之力。愿意就此问题接受大家批评,就教于xx先生和同仁。

    不曾想到,古汉语文字使用规范中的“奥”“澳”通假现象,竟成了鹤壁市文化界不大不小的一场文化官司。但愿能意外成为给鹤壁人一次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普及的机会。

    但愿我们不愧对《诗经》!不愧对淇河!不愧对淇河文化!不愧对鹤壁父老!

 

结论

    总之,古汉语中“淇奥”“淇澳”两个语义相同的词,采用哪个为公园命名,体现着被誉为“文化鹤壁”的16万人民文化修养的水平和档次,不可轻率为之,望示范区领导能集思广益,屈尊纳谏,尽快改正错误。

    以上仅为个人一孔之见,望示范区领导和大咖批评赐教。


 
   
 

河南省鹤壁市《淇河文化研究》网         站长:姚慧明       电话:0392-2621230    电子邮箱: yhm450217@tom.com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许可 不得复制、翻印、镜像!     设计策划:郑厚德      运行管理:淇县之窗网站

豫ICP备05000447号          豫公网安备 410622020000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