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河痴(姚慧明)文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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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淇河文化地域性之讨论 | |||
作者:张岳华 陈建增 姚慧明 时间:2012-3-15 13:17:20 | |||
张岳华 陈建增 来函
笔者才识浅薄,无力进行全方位论述,仅就其地域性略述己见,抛砖引玉。
“文化”这个词汇含义深刻、广泛,至今还没有一个公认的、令人满意的、严格和精确的定义。然而一旦在其前冠以定语,那么就对其有了限定,时空概念还是容易界定的。如果冠以空间性名词“淇河”、“黄河”、“长江”、“中原”、“草原”、“太行山”等等,那么就肯定在论述“文化”诸层面时就不能越地理区域空间之界;而冠以“殷商”、“盛唐”、“民国”等时间性名词时,当然也肯定不能越其时限界定。
“淇河文化”的地域性限定名词是淇河,一般常识就可以认定,是指全部“淇河流域”空间范围内的种种文化现象,包括上游和中游流域,鹤壁境内淇河流域仅属于一小部分。
河流流域范围是以分水岭划分的,流域范围与行政区划范围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对于鹤壁市这个行政区地域,含两县三区的地理空间;对于淇河流域的范围,仅包括鹤壁市的部分区域,而不是全部区域。浚县的很少部分、淇县的部分、淇滨区的大部分范围属于淇河流域;而山城区、鹤山区的全部地域(属汤河流域、羑河流域、洹河流域)均不属淇河流域。
即使把所限定的地域周边也包括在内,那么也不能超出周边一个近邻流域范围的近淇河一部分,否则“周边”无限制扩大,就可以扩大到全球了,那就闹笑话了。这就是说,淇河流域周边概念,只能扩展到与淇河流域近邻的汤河流域、永通河流域、卫河(主流)流域的近淇河一部分,不能无限制伸向远端,更不能跨一个流域再扩伸到其它流域,不能扩大到全鹤壁市行政地域。
综上所述,把“淇河文化”概念与“鹤壁文化”概念混同在一起是不科学的,淇河并不代表鹤壁,鹤壁也不是仅有淇河。淇河下游流域一部分位于鹤壁,这是科学的用语。
笔者正在编纂《淇河志》,对淇河有全方位了解,在浏览一些有关淇河文化的文章时,发现文中作为论据而涉及到的一些文化现象之地域范畴,就超出了以上淇河流域的地域界定,我们认为有所不妥,在此与有关作者商榷。
张岳华 陈建增
2012年3月15日
附:复函
张岳华、陈建增二位先生:您好!
3、淇河若作为鹤壁的文化标识,完全能够承载和涵盖鹤壁全境的所有文化。可以说这正是她最有资格充当鹤壁文化标识的一个极其重要极其优越的条件。 姚慧明 2012-3-15
姚先生:谢谢及时回复! 对考古成果无异议,那些文献都很熟悉,不再重复探讨。 可能是一种思维习惯吧!我们习惯于以现代人对现实的直观思维模式考虑问题,而不习惯于回到千年古辈子考究式思维、辩论。也许这是当政者所需要的,是有某种特色需要的,但我们不想那样做。就像我们是人,不是类人猿一样。类人猿已经进化到今天的人,为什么还要搬出类人猿说事呢,对一般百姓,那就是天书语言。研究归研究,现实还是现实,还是务实一些好。 我们的《淇河志》中当然要溯源淇河,但是我们不能像你们那样定位淇河流域的现实空间界定。黎民百姓是现代人,喜欢听现代话,那样的考古定位百姓只能是听西游。 建增都不想多说什么了,只好由我代为回话,礼尚往来吧。 好啦!各自保重吧! 祝夫人早日康复!
张岳华
2012年3月15日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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