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法院报》3月7日报道,全国政协委员黄宏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现在人们的法律意识增强了,更应该遵纪守法,维护法院的权威性。我觉得,现在法官队伍主流是好的。对待法院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不适合通过文艺的形式来表现,应当是在核查清楚的情况下,由有关部门严肃处理。用小品的形式来讽刺一些社会不良现象,老百姓会喜欢。但法院不容亵渎,对待法院一定要认真、慎重。”作为一名基层法院的法官,笔者对黄宏以上的言论深表感谢。
在一些人看来,法官感谢黄宏,是因为他主张为法院遮丑护短。这种观点看起来似乎挺在理儿,其实仔细分析起来却大谬不然。黄宏委员仅仅是主张对法院工作中的问题要慎重,不适宜用文艺的形式来讽刺,而是应该通过一定的程序来严肃处理。之所以这样讲,是为了在民众心目中进一步树立起法院的司法权威,提高尊重生效司法裁判的自觉性,更好地发挥人民法院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屏障作用。倘若迎合少数人对法院的不满情绪,用夸张的艺术手法来表现法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就会能让更多的人丧失对司法的信任,到头来必然会危害社会的和谐、稳定。从当前情况来看,人民法院的司法权威还没有真正树立起来,不尊重生效裁判的现象还很普遍,对此除了人民法院要着力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外,还离不开包括文艺界在内的社会各界人士的理解和支持。
在感谢黄宏委员的同时,笔者也深切地感受到,人民法官只有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宗旨,不断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司法效率、质量和效果,才能不辜负人民群众对自己寄予的厚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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