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迹》作者:杨金国
     

 

 

淇县包公庙事件始末

 


  1948年,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解放军,从战略防御已转入全面反攻,国民党反动派在军事、政治和经济上都濒于崩溃,然而,其地方反动势力,在某些地区还猖狂一时,淇县伪县政府民众自卫总队(即还乡团)制造的包公庙事件就是一例。
    包公庙事件发生于1948年6月间。当时淇县大部地区已成为解放区,唯有三区的西岗一带还处于敌我双方拉锯状态。有一次,太行军分区四十九团配合三区区干部到大李庄、石奶奶庙等村活动。晚上,四十九团返回张近村驻扎,三区副书记田文智、四十九团侦察参谋李元初、指挥部侦察员韩富勤带领区干队一行18人直奔淇县城住宿。当他们路过包公庙村时,恰遇村长赵二喜,赵表现得非常“热情”,挽留再三,要求住下休息。田文智同志原来认识赵二喜,自认为赵比较可靠,加上同志们奔波一天的疲劳,于是就同意住在村西包公庙里。然而,赵二喜阴险狡猾,诡计多端,待田文智等18位同志进住包公庙以后,立即给民众自卫总队头目杨富写了封告密信,并找到农民冯宪方说:“把这封信给马湾村的会队送去,回来不白你,给你5升麦!”冯宪方连夜赶到马湾村,将信交给会队哨兵。匪首杨富接到情报以后,立即召集几个小头目商量,决定奔袭包公庙。当晚午夜后的三点钟,杨富带着100多名匪兵,向包公庙出发了。
    在敌人到达之前,住在包公庙里的一个同志,外出去和张近村的四十九团联系,其余17名同志全部陷入敌人的包围之中。
    包公庙是一个座北向南的院落,它向东有个角门,紧靠民宅,它的北面和西面是开阔地。匪首杨富命令第一中队长宋袁明带30多人包围在庙的南门外,命令游击小组组长葛二合在庙的东角门外架起机枪,自己带着二中队及青龙镇的匪兵包围庙的东西两个侧面。当敌人上到房顶以后,庙门门墩上的岗哨才发现了敌情,田文智、李元初、韩富勤看到情况紧急,马上组织全体同志反击,一时间双方战斗激烈。不久,李元初等4名同志当场牺牲,其他13名同志一直坚持到最后,因手榴弹、子弹打光,不幸被敌人抓捕。
    下午,匪首杨富带着众匪兵捆押着13名同志回据点——皇甫村,并强迫该村李正山、冯新全、张俊亭、冯新正等4名群众牵来4头牲口,在人群后面拖着李元初等4位同志的尸体。路上,杨富的捷报队长冯治安用手枪将田文智同志的头部砸了个大窟窿,鲜血直流,其他同志也受尽折磨。敌人到皇甫以后,对田文智等13名同志进行残酷地拷打审问,逼迫交待出姓名、年龄、籍贯和经历。田文智、韩富勤等同志,面对凶恶的敌人,坚贞不屈,大义凛然,表现出了共产党员临危不惧,视死如归的英雄气概。
     通过反复审讯,敌人一无所获。伪县长岳崇基和匪首杨富气急败坏,下令将田文智、韩富勤二同志杀死,把尸体投入卫河。其余11名同志,除个别留下当兵外,全部卖给国民党四十军换成子弹。
    包公庙事件的发生,不仅激起了淇县干部民兵对敌人的极大愤恨,同时也引起全县人民,特别是三区人民对田文智的深切怀念。田文智生前是一优秀的共产党员,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密切联系群众,为革命做了大量工作,党和人民爱戴他,敌人仇视他。匪首杨富多次提出抓住他喝甜(田)水,田文智针锋相对地提出抓住杨富吃羊(杨)肉。当包公庙事件发生后,太行军分区四十九团、淇县三区区干队和民兵,带着为田文智等同志复仇的阶级感情,同顽匪杨富展开了拼死的斗争。同年9月16日,县人民政府在西岗村召开公审大会,枪毙了包公庙事件中的告密者赵二喜。1949年6月,淇县公安局设计活捉了匪首杨富,押至淇县监狱,是年9月,淇县人民政府在城里召开万人大会,宣读杨富的累累罪行,立即将其镇压。为田文智等牺牲的同志报了仇,为广大受害人民伸了冤。
                                                                    (原载1991年《史海》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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