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规范事业单位收入分配秩序,建立保障公平效率的长效机制,根据市政府办公室有关文件精神,继义务教育学校、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陆续实施绩效工资之后,淇县决定实施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工作。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一般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可采取灵活多样的分配方式和办法。绩效工资水平由人社、财政部门按照与当地公务员津贴补贴年人均水平相衔接的原则核定。此次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调整涉及44家单位,共824人,截止目前,已全面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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