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和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加强淇县重点文物的维修和保护,三年来,县财政部门积极筹措资金659.2万元,支持了淇县的文化遗产和文物保护工作。
一是加强对重点文物的维修和保护。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争取资金495万元,用于卫国故城基础设施建设、纣王墓、郡马楼以及全县可移动文物的普查、维修和保护。
二是加强文物保护规划和库房建设。共争取资金148万元,重点用于文物库房改扩建和云梦山摩崖石刻编制保护规划等。
三是积极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争取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16.2万元,支持四股弦(五调腔)1个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4名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传习、传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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