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淇县拨付444.456万元义务兵优待金,使全县302名义务兵家属受益。义务兵优待金发放工作是拥军优属的重要内容,也是激励军人保卫祖国、献身国防事业的重要举措。为做好2015年度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发放工作,面对财政收入形势严峻、优待金标准提高、资金压力较大的情况,淇县财政局严格执行省委、省政府制定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科学安排年度预算,积极筹措资金,确保了义务兵优待金发放工作顺利进行。2015年城镇义务兵优待金按不低于淇县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即每人年15000元。农村义务兵优待金按全县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2倍发放,即每人年1455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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