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卫计委、人社厅《关于提高我省部分医改资金财政补助标准的通知》文件精神,淇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财政补助标准由去年的每人每年320元提高到380元。为保证这一惠民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淇县财政积极调整支出结构,财政配套资金由去年的1108万元提高到今年的1312万元。其中,新农合补助资金由去年的1000万元提高到今年的1198万元,城镇居民医疗补助由去年的108万元提高到今年的114万元。两项医保补助标准的提高,将有效减轻人民群众的医疗费用负担,缓解人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矛盾,让人民群众真正得到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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