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幻小说《 朝歌》
 
《 朝歌》

第一章 女人是祸水---九尾狐
作者:沐童 上传时间:2006











 

三月中旬驾进香,
吟诗一首起飞殃。
只知把笔施才学,
不晓令番社稷亡。

第一章 女人是祸水---九尾狐

1

九尾狐

一个阳春三月的下午,一个美丽的女人出现在我的生活中,毁灭了我的一生。

她的名字叫女娲。

我已经活了一千年。这一千年里,从来没有什么人来找过我。起初我并不知道她来找我的用意是什么,因为她是有身份有地位的人,和我们这些不入流的妖精不同。

她小心翼翼的收紧自己雍容华贵的衣裙钻进我们的轩辕坟时,我正对着镜子用嘴梳理着我九条漂亮的尾巴。那是我和其他狐狸与众不同的地方,也是我毕生炫耀的资本。

“你就在这样的地方住了一千年?”女娲倨傲的问,紧皱着眉头,似乎无法容忍我房间里的狐臭气味。

我没有抬头看她,只是恭顺的点了点头,也没有说话。这个女人居高临下,不可一世,我十分不喜欢。可我却没法不对她恭恭敬敬,因为她是世间一切妖精的主管。她既然能在开天辟地之初抟土造人,炼石补天,自然也可以轻易的将这个世界毁掉。她几乎是天地间最有权势的女人。她愿意屈尊驾临我这简陋的轩辕坟,而不是其他妖精的洞穴,自然有她的道理,我不能抗拒,也无力抗拒。

女娲似乎对我的恭顺态度颇满意。

她半天没有说话,而是站在原地,缓缓的转动脑袋,把我的房间上上下下打量个遍,目光中始终带着一点鄙夷,那让我愈发的不舒服。于是我干脆低下头,不去看她。

“你想得道成仙么?”她终于抬起眼皮,冷冷的问我。

她的语气里几乎消失了初时的高傲,开始变得蛊惑起来。她看着我的眼睛,我可以感觉到她想竭力掩饰自己的某些热望的情绪,却不很成功。她的声音甚至有点颤抖。我心里明白,只有在心里有欲望的时候,一个人的声音才会颤抖。

可她并不是个普通的女人,而是全天下最显赫的女神,整个世界的缔造者。她又能有什么样的欲望呢?

不过我至少明白她其实对我是有所求的,否则她不会以“得道成仙”这个所有妖精都梦寐以求的承诺来诱惑我。在深山野林中修炼千年,为的是什么?不就是为了超越这个低贱的阶层,跻身上流仙班么。

她很了解妖精的心理。

她是整个世界的缔造者,她了解一切。

我点了点头,仍很谦恭,可我自己清楚此刻我的心情有多么激动。

但我不想显得太急躁。急躁是和这类厉害的角色打交道时最忌讳的。至少目前我还要取悦面前这个女人。妖界和人间一样,也有森严的等级;如果想进阶至上流社会,势必要取悦某些权贵,必要的时候还要付出一些代价。

女人见我点头,嘴角渗出浅浅的笑意。她径直走到我的梳妆镜前,端详着自己在镜中的模样,轻轻用手拢了拢面颊边散落的发丝,淡淡的说:“我要你为我做一件事。”

“什么事?”我问。

“去毁灭一个男人,他的名字叫纣王。”

 

女娲

一切女人都是在不知不觉之间衰老的。直到走进九尾狐那恶臭难当的洞穴那一刻,我才真正意识到这一点。

在我面前的是一条漂亮无比的狐狸,九条火红的尾巴美艳动人,一双妩媚的眼睛春光流转。尽管她是畜生,是虫豸,是比我低贱不知多少的卑微的生灵,却仍让我产生了一点小小的妒忌。

我会妒忌一只狐狸,真是可笑。

我已经忘记了自己是否也曾有过如此千娇百媚的年代。就算有,我也早已回想不起。时间太久了,很多记忆都已模糊不清,唯一刻入我的骨髓,让我永远不忘的,似乎只有“女娲”这两个字——天上人间最高贵的女神,神圣而不可侵犯。

任何亵渎这两个字的,无论是人是妖,都要死。

315日是我的生日,世间的人们似乎都还记得,让我略感欣慰。尽管我心里清楚得很,人们会在这天来我的宫殿庙宇朝贺,并非是感念我抟土造人或炼石补天的功德。实际上,生活在太平盛世的人们,还有谁愿意去想亿万年以前的事?人们的虔诚无非是企求我再降福人间,赐予他们五谷丰登之类。想到这里,多少有点心酸。

不过我早已习惯如此,无所谓了。生日就是生日,何必强加上很多功利的因素。生为神仙,已经比凡人幸运百倍,不能再苛求事事完美。

然而就是在这一年的生日,竟发生了一件让我毕生都无法忘记的事。一个冒失的渎神者,成了我心中永远的痛楚,不可触及。

朝歌近郊的女娲宫,雕梁画栋,香雾缭绕。行宫粉墙上,出现了一首我从未读过的诗:

 

凤鸾宝帐景非常,尽是泥金巧样妆。

曲曲远山飞翠色,翩翩舞袖映霞裳。

梨花带雨争娇艳,芍药笼烟聘媚妆。

但得妖娆能举动,取回长乐侍君王。

 

我无法形容读见此诗时的心情。究竟是喜悦,还是恼怒;是忧郁,还是绝决,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我已经习惯了不去探求世间每一件事的原委,因为这是神仙——尤其是女神应有的品质。我只是有些怅惘,仿佛自己是个初生的孩子,一下子什么都不懂了。

但有一点我却清楚得很,写诗的这个男人必须死,即使他贵为天子。

我有点悲哀,为自己,也为这个世界。

 

纣王

生为天子,并不是幸运,而是一种灾难,因为从登基那一刻起,天子便被剥夺了犯错误的权利。

我无法确切的知道后世究竟会如何评价我的一生,但我几乎可以预想——贪恋女色,亵渎神明,招致生灵涂炭。尽管如此,我仍不觉得我犯了什么错误。我是个正常的男人,自然要去喜爱美丽的女子;我又是个普通的男人,怎会知道如何分辨她们是人是妖?

妖精偏偏找上我,毁我江山,害我一生,是妖精的错,不是我的错。我只是一个沉溺在爱情和欲望里的一个幸福的傻瓜。

女娲的美丽是人所共见的,我不相信商容或比干这些道貌岸然的老家伙会丝毫没有动心,除非他们已经老得失去了性冲动的能力。我得承认,比起我来,他们更适合来做这个天子,因为他们为了不犯错误可以克制自己的欲望,而我不能。“天子”只是我的职业,而“男人”才是我的本质,这点我不容许任何人质疑,包括自己。

阳春三月,如此容易动情的季节。我走入女娲娘娘的神殿,就如同受到爱神的指引。

她的圣像高高的矗立在殿堂之上,容貌端丽,瑞彩翩跹,国色天姿,宛然如生。

生得如此美丽,原本是女人的福气。可她偏偏是个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仙,终日漂移在云端之上,居无定所。我竟然开始有些为她难过。

于是我决定写点什么,表白我的心迹。倘若生为女神,只能将如此的国色天香暴殄天物,莫不如做个快乐的、有欲望的凡人。

我是君王,更是个诗人。

总之,如果殷商天下的毁灭是由于我的那首诗,我无怨无悔。

 

商容

天下最危险的祸水,便是这女娲。

 

女娲

我曾经慎重的考虑过,为了一个男人的偶然失礼而毁灭整个殷商是否过于残忍,毕竟这天底下绝大多数人是无辜的。他们多半安分守己,对神仙怀着盲目的虔诚。

不过我终于还是坚定了信心。这个世界原本便没有公平,我又何必生生的造出一个来。我是神,他是人,这便是不公平。他若连这简单的道理都领悟不到,便是死了也不可惜。

我选择九尾狐,并不单纯因为她是有点本领的妖精,而是因为她有其他妖精不具备的诱惑的魅力。国之将兴,必有祯祥;国之将亡,必有妖孽。只有九尾狐这样的妖孽,才有毁灭整个天下的本事。

想到这里,我甚至有点羡慕她。有的时候我会胡思乱想,渴望自己也能做一天妖精,在山野村间自由自在的奔跑一番。即使少活上几千年,也值得了。长生不老有什么好处,累人得很。生活中的一切都一成不变,甚至写进了天地间不成文的章法规条,早已让我疲惫不堪,不如早早死掉舒服。

可是我死后又能去哪里呢?

我不知道。或许永远都不会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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