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园笔会第一卷
 


关于科学发展观
  作者:周晓峰         上传时间: 2005/4/13  

 

     “科学发展观”,当前又一个流行词。然而,在具有不同程度决策权的人们中间,真心想贯彻科学发展观的人有多少呢?而在决策的工作实际中真正能贯彻科学发展观的人又有多少呢?在这些人中间,不说那些想贯彻科学发展观的人有多少,也许具有决策权的人们都想办点好事,关键是真正能贯彻科学发展观的人们能有多少。
        假如在众多决策的人中只有少数人能切实贯彻科学发展观,假如这些人每个人在所做的众多的决策中只有少数决策是属于科学发展观的。那么,我们这个发展就将永远背负着“浪费”和“浮夸”、“损失”和“失误”的巨大包袱前进。因而不要说赶上先进国家,我们想快些发展都是难以实现的。
         那么,什么是科学发展观呢?
        简单的说,按照科学态度办事,就是科学发展观。这是谁都知道的道理。然而,真正做到并不容易。原因就在于决策的过程中,参杂了太多太多的复杂的利益关系。当然,有无科学水平也是重要的原因,但更主要的是前者。这些复杂的利益关系及科学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决策的科学性。那么贯彻科学发展观,有没有一个标准呢?通过自己的学习我想,是否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参考呢!
          1、立足长远,关注现在。
        我们的每一个决策,都应当是长远利益与现在利益最佳的结合。那种只顾今天不要明天,只顾眼前不管将来的做法,肯定不能算是科学发展观。但如果只关注将来而忽视现在特别是忽视群众当前的利益,也不能算做科学发展观。 
          2、坚持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的一致性。
        上级的安排与群众的利益原则上是一致的。但在具体的决策过程中确实存在着许多甚至是大量的不一致性。更穿插着部门利益和决策者的个人利益。不能坚持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的一致性,就很难谈的上科学的决策。
      
         3、民主决策是科学决策的前提。
        经过民主的决策未必全部能实现科学的胜算,但不民主的决策一定会带来大多数决策的失算。这在我们事业的发展史上,是有着无数惨痛教训的。其中一个最大的弊病在于:一些(许多?)决策者总是认为,自己是最正确的。事实上,认为自己是最正确的,这是一般人都能做到的,谈不上有什么真正的水平,顶多说明你只是一个有权者而已。反之,那些认为自己的决策可能有错误,或许有不完善的地方,因而需要征求别人特别是征求从事具体工作的人和与此利益相关的群众的意见,甚至应该多听听反对者的意见,那才是真正有水平的决策者。上海、广州、烟台等城市在做重大决策时,往往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广泛征求市民意见,其结果往往是效果非常之好。例如广州当初的房改方案,一开始是由部门、专家、和政府官员反复磋商的一套方案。许多参与制定者私下认为,方案经过通筹各方利益,且职能部门、专家、各级领导的反复磋商,不可能会有大的改动了。其实不然,方案经过全体市民的积极参与,提出了大量的更加合理的和大多数市民更容易接受的意见和建议。一时间,街道、家庭、机关单位、厂矿学校、公共场所,甚至工交车上、上下班的途中,都在议论和争执,以至在同事熟人之间甚至一个家庭之间经常发生激烈的论战。通过这些讨论和争执,使人们之间增加了理解和宽容。许多人在与他人的讨论和争论中,不由的境界也提高了,心情也宽容了。一些总是站在自己立场上看问题的人也感到,制定一个非常适应自己的方案,是不现实的。这些方案一经法律程序确定,实行起来则非常顺畅。上海制定的《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大意如此)不仅广泛征求了成年人的意见,而且专门召开了未成年人征求意见听证会,是呀,事关未成年人的一个法规,难道不应该征求一下未成年人的意见吗!我由衷的感到,这真是科学决策的明智之举呀。
          4、科学的决策、科学的发展观需要有科学的评判
        当然,科学决策、科学发展观体现在许许多多的方面,笔者知识所限,不能一一道来。但是有一点我觉得非常之重要,那就是一个决策是否科学,一项政策是否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由谁来评判?怎样评判?在什么时间评判?倘若一项决策、一个政策已经造成了巨大损失或失误,那么,这种评判不能说没有一点意义,但也基本失去了它的意义。因为,假如没有一个用合适的人,合适的方法,和合适的时间进行的科学的评判,那么,无论我们已交过多少次“学费”,都难以避免我们的错误一犯再犯。
         那么,什么是合适的人、合适的方法、和合适的时间呢?
        什么是合适的人?我感到,科学的评判一般不宜让有决策权的官员来评判。他们可以决策,却不宜评判。评判应该让两类人去做:一是相关的专家群体,二是相关利益的人民群众,他们才是最合适的人。
        合适的方法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建立某种机制,二是采用科学方法。采用科学方法比较好办,多听听专家们的意见就是了,关键是能否真正建立一个合适的评判机制。
       一些决策者之所以胡乱决策,一是大权在握,既不考虑有关专家的意见,也不考虑相关群众的利益。在他们眼里,专家无权不愿说话,群众愚蒙不能说话。二是专家和群众尽管心里明净,十分不满,眼见得那些决策带来了无数的失误和损失,却也无可奈何花落去。这就往往造成一个失误接着一个失误,一个损失连着一个损失。官员一个个的升迁,老百姓一年年的作难。因此,我们需要有这样一个机制:“让人民群众的发言更有力些”,假如我们能实现这样一个机制,那么,我们的科学决策的可能性,我们的科学发展观的体现,就会有更多一些更大一些的希望。
       关于评判的时间,当然是在决策和政策实施之前,通过一定切实有效的,能吸引人们积极参加的,人们的意见能够得到重视的,甚至能够有一定否决权的民主的方式,就是要体现“让人民群众的发言更有力些”,那才能使我们的决策和科学发展观得到更切实有效的保障。



                                                               二00五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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