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天成之表象,天道使然,天象矣。
易,天象之成因,自然规律,天机矣。
化,人文之成因,社会规律,事理矣。
和,易化之结果,阴阳圆融,世象也。
易、化为因,文、和乃果。
易乃天理,文由天理使然。
化为世道,和由世道维系。
文——
于天乃天文,日月更轮之时序,五色相杂之和谐,宇宙天然之规则。
于地为地理,江山纵横之形态,风雨生息之状貌,气坤自然之机理。化之——
于人则人文,与生俱来之生理,社会生活之秩序,物质生产之布局。
然天地人之表象,并非皆文也。可谓文者,须物理和也。故曰,文之内核,和矣!
日月星辰互补而和谐,宇宙得以恒生;
山川气象互生而和谐,万物得以育焉;
手足脏腑互助而和谐,生命得以延续。
和之道,大矣哉!文乃自然和,和由文化之。和者,彼此心口相应,和顺相依也。
于君子,和而不同;
于儒商,和气生财;
于夫妇,和成家道;
于世人,和为至贵;
于身心,气和长寿;
于家庭,和则兴万事;
于国家,人和政通,国泰民安!
于天下,和平相处,世界大同!!
于自然,和谐共生!!!
生生之谓易。阴阳对立而消长互融谓之生,循环往复乃生生也,生生而不息,天道也。以天道范之于人,乃化矣。
嗟乎,裁成天地之道,辅相天地之宜。以文为范,顺其自然,化之入脑,得之于心,则生真善美德。
身身为之,自我心安,精神危机不再;
家家为之,彼此仁爱,人文危机不再;
国国为之,人物相宜,生态危机不再;
天地万物,圆融无间,则天下太和!。
“易”乃国学之源,“和”为民族之魂。易和哲学平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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