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歌文坛《淇园笔会第四卷》

文坛常客 - 朱莉娅 - 活在平凡生活的趣味里
活在平凡生活的趣味里
作者:朱莉娅  加入时间:2017-1-10 8:21:52

出小区,马路对面是一所幼儿园。幼儿园大楼正门外,是一个长方形小平台。平台两侧是方便车辆进出的弧形缓坡,正面是四五级台阶,四角各有一个大柱子,撑起三角形棚顶。

 

这么一个平凡的所在,却成为他的乐园,并无师自通地,从中发掘出无穷趣味。

 

比如,他喜欢从缓坡上俯冲下来,大人看他脚跟不稳很是担心,结果往往是有惊无险。偶尔摔个狗啃地哭两嗓,跟所得乐趣相比,这个代价似乎可以忽略不计。

他喜欢在缓坡两边的矮墙上行走,像是在走一座独木桥,当然这需要我的搀扶。也喜欢拽着我的双手,从矮墙上用力跳下来,体验跳的感觉。

 

他喜欢从矮墙爬到一楼的窗台上,沿着窄窄的窗台慢慢走,然后背贴玻璃站着。

 

他喜欢张开双臂拥抱大柱子,身体紧紧地贴着柱子,并把两只小脚斜踩到下方凸出的窄沿上。

 

他喜欢爬台阶,一级一级地爬到平台上,然后左拐或右拐冲下缓坡,再转到台阶下面继续爬台阶。如是循环往复,乐此不疲。

 

看来,从蹒跚学步,人们就厌倦走寻常路了。为什么会这样?寻常路平坦、安全,却没有悬念,没有挑战,没有趣味。人活着,就会自觉追寻一点趣味。在平淡、琐碎、庸常中,找一点寄托闲情的乐趣至关重要。或许他想,我不能吃饱睡足了就等着长大,得找一些乐子消磨时光,呵呵。

 

即使小区附近无数次走过的那条寻常路,也有很多乐趣。

 

他喜欢捡拾任意一个小石头,攥在手心很久,像对宝石一样珍惜。

他喜欢捡拾冰糕棍,还有人们吃串以后随处丢下的长长的竹签,拿在手里像是一柄利剑,不舍得丢弃。

他喜欢在各种店铺外的音箱旁翩翩起舞,眼神悠远,浑然忘我。

他喜欢看寄卖店门口摆放的芭比娃娃,和便利店玻璃橱墙上贴着的毛绒玩偶。

他喜欢光顾任意一家自助银行,用小手摁下开门按钮,观看显示屏上重复播放的广告。

他喜欢到一家琴行欣赏摆放在门口的金鱼缸,顺便看琴童弹琴,并逮着机会摁出几个黑的白的音符。

他喜欢根据自己的判断叫出路人的身份,比如爷爷、奶奶、叔叔、阿姨、姐姐等。

 

还有很多他喜欢的事,比如玩牙科医生儿子的脚踏车,和鸭王老板的女儿一起疯跑,追着别人的宠物狗不放,指着店铺内旋转的吊扇说:妈,扇!

偶然看见一个爷爷倒退走,他也学着倒退走,爷爷一边走一边跟这个小人挥手,他也乐呵呵地不停挥手。

 

看来,这小子过得不错。关心那么多鸡毛蒜皮都不如的事,并兴味盎然。毫无疑问,他对世界对生活充满了好奇、热爱和向往。原来,热爱生活并没有多么高大上,只要永葆童心,就会始终焕发对趣味的本能追求。人注定要归于尘土和虚无,或早或晚。在这个过程中,积极地、快乐地、竭尽所能地做自己能做的事,做自己喜欢的事,生活就不再面目可憎,而变得鲜活可爱。做合乎兴趣、心志的事,怡养身心,增进见识,充实生活,生命的质量自然就提升了。

 

就像我现在捧着手机码字,从词不达意、语无伦次,到终于讲清一点内心所想,真是一件有趣味的事啊。

如果生活注定是平凡的,且让我们活在趣味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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