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河故事”系列之七
朝歌漫话 - “淇河故事”系列之七
“淇河故事”系列之七
 
作者:大河报记者:盛夏  加入时间:2008-3-3 12:07:19

 

“淇河故事”系列之七 刺秦荆轲出生在淇河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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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dahe.cn 大河报 B17 厚重河南 2007年06月18日   

      公元前227年,发生在秦国长安咸阳宫里的“荆轲刺秦”事件,在当时是一件惊天动地的事情,其影响所及,加速了秦王嬴政统一全国的步伐,而事件的主角荆轲就生长在淇河边。图为位于今淇县南门外南关村的荆轲墓地。

  □记者盛夏文图
  距今2200多年前(公元前227年),秦国长安的咸阳宫内发生了一件惊天动地的事情。影响所及,加速了秦王嬴政统一全国的步伐,6年之后,嬴政即以“始皇帝”君临天下。
  这件事发生后,嬴政再也不敢接近与诸侯(东方六国)关系密切的人。
  一百多年后,司马迁为撰写《史记》到处采访时,从与此事件目击者夏无且有亲密过从者的口中得知了许多细节,这令太史公感慨非常,在以细腻的笔触刻画这一事件后,他感叹道:“此其义或成或不成,然其立意较然,不欺其志,名垂后世,岂妄也哉!”意思是这件事成与不成,它的意义都十分明显,为了不辱使命而最终名垂后世。
  这件事,从类型到影响,都可拿来和2001年发生在美国的“9·11”事件相比。事件的背景,同样涉及强权政治与文化冲突。事件的操作,同样由极少数人策划,精心培育杀手,多番沙盘推演,从细节上逐步完善。事件的地点,同样在当时强势集团的核心区域。
  只是“9·11”事件,因殃及数千无辜的后果,被全世界人民一致谴责。而我们要讲的这一事件,两千多年来,与它相关的每一个人物,每一个细节都被人反复咀嚼,衍生出无尽的文章及谜团,中国人在这一事件中倾注的感情,复杂得一言难尽。
  你大概已猜到了,我要说的是:荆轲刺秦。
  荆轲刺秦,在《史记·刺客列传》提到的六名刺客(曹沫、专诸、豫让、聂政、荆轲、高渐离)干的活儿中,规模最大,成本最高,准备最周密,牵涉的人数最多,然而最终失败。
  “刺秦”发生后,“秦王大怒”,像两千多年后的美国人打阿富汗一样,没过几个月便攻下燕都蓟城(今北京的前身)。都城失守后,退守辽东的燕王姬喜为保全自己,把“刺秦”的策划者——儿子姬丹的人头献上,秦王不吃这一套,5年之后,还是灭了燕。
  这是我们知道的事实。
  “刺秦”当然可以有另一种结局——荆轲成功,那么中国历史将会完全被改写。如果荆轲动作再快一点点,动作幅度再大一点点,他切下的不该只是嬴政的一只袖子,或者嬴政不是那么健壮,反应速度不是那么快……这真是历史偶然性的又一例证。
  这个跌宕起伏,很适合拍成大片的故事里,流淌着一条著名河流——易水(距北京以西120公里处),公元前227年的深秋,荆轲的朋友们在河边“皆白衣冠送之”,高唱着:“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返。”此情此景,极为煽情。故事流传下来了,易水从此被人熟知。
  少有人知的是,故事的绝对男一号荆轲,是在河南北部的一条河边长大的,这条河就是淇河。

  荆轲墓淇水边?蓝田县?

  《史记·刺客列传》中记载:“荆轲者,卫人也,其先乃齐人,徙于卫,卫人谓之庆卿。而之燕,燕人谓之荆卿。”
  荆轲的生年无存,只能通过司马迁的“夹缝文章”约略推算。“荆轲好读书击剑,以术说卫元君,卫元君不用。其后秦伐魏,置东郡,徙卫元君之支属于野王。”
  荆轲读书击剑,该是青少年时期,成年后感到自己学得差不多了,才会“以术说卫元君”。
  我查阅《卫国国君世系政要纪年初考》,卫元君公元前246年继位,是卫国倒数第二个国君,他的儿子君角是末代卫君。卫元君建都在濮阳,整个国家只剩下濮阳弹丸之地,并且自他的爷爷开始,爵位已经从公贬侯,从侯贬君,势力极为衰微。荆轲为何向这么一个人寻求报国机遇,我们不得而知,但从这里我们知道,公元前246年左右,荆轲已经成年。
  荆轲成年之前,在哪度过的呢?
  淇县地方史志专家燕昭安说:“他是朝歌南关人。淇县老县志一直有记载。墓至今尚存。”
  2007年5月18日下午,记者到淇县南门外的南关村去寻找荆轲墓。只见麦田里的一座土墓,也就一人多高,墓的中心被铲平,墓成了个拉扁的“门”字形,墓侧插着“严禁取土”的牌子。
  墓冢上,长满荒草和野花,还有几株带刺的酸枣树。
  墓是“县保”,荒凉在我的意料之中。因为,此前我已见过太多荒败不堪的“省保”甚至“国保”级墓地。
  但让我想不通的是,被现代影视剧炒作得厉害的荆轲,其墓地应该有看点的,可在当地竟不被看重。
  立于墓前,往西看,四五公里外是云梦山;向东二十公里,是淇河。
  朝歌南关人荆轲,当年就是在淇水边上习剑读书,心系天下。淇河边还有个纣王墓,对于他是个反面教材,因此以后才走上为抗暴秦不惜以命相搏的人生道路。其实他完全可以走另一条路,稍早于他的朝歌老乡商鞅,就奔了秦国,以“商鞅变法”名垂青史。
  淇河边的早期教育,包括纣王对他的警示,大概已涂抹出了荆轲的人生底色。
  荆轲墓,南关村人一直叫“大冢”,“最少有三亩地大,两丈多高”,村民们说。
  怎么变成现在这模样了?
  “听俺父亲说,日本侵略中国时挖过(荆轲墓),没挖到底,死了几个人,不敢挖了。”南关村村民刘永水说。
  83岁的南关村村民王桂林也讲了件事:“国民党也挖过,没挖出来啥东西。墓土让大家拉走盖房了。”
  “民国十八年(1929年)的一天早晨,有人发现两丈多高的荆轲墓被挖开,三尺见方的石门洞开,冒着幽幽的寒气。盗墓者是淇县师范学校校长李道三,但未找到金银珠宝,只获得一支绿锈斑驳的古剑。”燕昭安说。
  王桂林和燕昭安讲的可能是同一次盗掘,但荆轲墓被盗掘过不止一次,已是不争的事实。
  关于荆轲故里,全国别的地方,未见记录,没人来争。但荆轲墓,不止一处。
  “荆轲被秦王嬴政肢解后,身首数断,秦人怜而葬之,仅蓝田就埋有两处。荆轲墓作为蓝田古墓葬,历史上久负盛名。”这是陕西蓝田县的宣传。蓝田县在西安东,距西安不到50公里。西安,就是荆轲殉难地。
  蓝田同样有老县志可资证实。清代《蓝田县志》载:“荆轲墓在县西北三十里,今位于华胥乡支家沟西北……”又据民国牛兆濂《续修蓝田县志》载:“荆轲墓在县城北关西北……”
  只可惜这处墓葬,在“文化大革命”时被夷为平地。蓝田人又在旧址基础上,即陕西蓝田县北关中学内新建了一处。
  名人墓葬多处,并不奇怪。事实上,这两处墓葬,各有依据。非辩个青红皂白,也没必要。因为都不过是感情的寄托而已!
  我猜测,两千多年前的墓葬,除非帝王陵如秦始皇陵,能完好保存下来。以荆轲的身份难有这份待遇。两地的记载,只有明清以后的县志,采信时应斟酌。
  还有,“荆轲刺秦”后,秦王暴怒(他甚至在6年之后还要在全国通缉荆轲的朋友与伙伴),荆轲第一难留全尸,第二难留墓葬。
  两地墓,都是衣冠冢的可能性更大一点。

  荆轲刺秦学艺不精?盖世英雄?

  洋洋53万字的《史记》,写了六个刺客,荆轲是其中之一。六刺客合传的《史记·刺客列传》全文5000多字,荆轲占了3000多字。对惜墨如金的司马迁,这样的处理,太例外了。
  荆轲刺秦,高潮在“秦王发图,图穷而匕首见”。这是中国历史上最惊险的场面之一:
  荆轲从秦舞阳手中拿过地图,一步步走近秦王,这时候的秦王很像《智取威虎山》中从胡彪手中拿到联络图的座山雕。只见他眼睛发亮,一把拿过图来,这图是个卷轴,横着拉开,荆轲站在他的右侧,才能“左手把秦王之袖,右手持匕首揕之”。只是“未至身,秦王惊,自引而起,袖绝。”
  司马迁是千古第一史官,他有间接当事人的直接描述,这段写得像电影剧本,省了两千年后电影导演多少事。
  这是历史的关键时刻,荆轲左手抓住秦王的袖子,右手抽出地图中的匕首直刺,地图长,且秦王高大壮硕,未等刺到,贪看地图的秦王惊觉,本能地抽身而起,荆轲匕首刺到,把袖子切了下来。
  荆轲刺秦王,唯一可能得手的瞬间,错过了。不然,这柄以百金购得并经毒药淬炼的“徐夫人匕首”,只要划上秦王的身体,不需多深多长的伤口,只要渗出一点血丝,“人无不立死”。
  这之后,事件的发展出乎所有人的想像。
  荆轲开始提着匕首追赶绕柱子狂逃的秦王,老中医夏无且用“药囊提荆轲”,打中,干扰了他一下,仅这一点时间,秦王的长剑拔出来了,“击荆轲断其左股”,荆轲动不了了,
  “引其匕首以提(掷)秦王,不中,中桐柱”,最后一线希望也破灭了。
  以匕首刺秦王不中,撵又撵不上,是荆轲“轻功”不行?老中医丢个药囊能打中他,荆轲扔出匕首却伤不了秦王,是准头不行?
  荆轲刺秦前,反复要求找副手,是对自己的武艺没自信?
  司马迁可能是真喜欢荆轲,尽管如此,他对荆大侠未有一丝讥诮的语气,只是借用鲁句践的话含蓄表达了自己的态度。鲁句践曾当面呵斥荆轲剑术差,事后痛惜:“嗟乎,惜哉其不讲于刺剑之术也!”
  司马迁认为,没有必要人为地吹嘘拔高荆轲,什么“天雨粟,马生角”,什么“伤秦王”,统统都是忽悠人。
  但他仍然盛赞包括荆轲在内的刺客们,说“此其义或成或不成,然其立意较然,不欺其志,名垂后世,岂妄也哉!”成败另说,最终不改其志,也得留名青史。
  当代作家张承志认为,“长久地震撼中国的荆轲刺秦王事件,作为弱者的正义和烈性的象征,作为一种失败者的最终抵抗形式,被历史确立并且肯定了。”
  高渐离为友谊?为正义?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一统天下。此时距荆轲刺秦王失败已经六年。荆轲的朋友高渐离凭借音乐才能来到秦始皇身边。
  秦始皇了解高的身份,他要在安全的前提下,听美妙的音乐,于是他弄瞎了高渐离的眼睛,让其随侍身边。
  高渐离慢慢地能离秦始皇近一点了,他将筑(古乐器)中灌了铅。再近一点时,他举起灌满了铅的筑扑向秦始皇。像荆轲一样,高渐离也失败了。
  高渐离是一个杀狗的屠夫,地道的燕国人,他和荆轲的友谊是从荆轲游荡到燕国后发展起来的。“酒酣以往,高渐离击筑,荆轲和而歌于市中。”尽管他们曾在易水岸边筑、歌合鸣,那一刻两人灵犀相通,心心相印,但在行刺秦王这一行动上,高渐离的动机与荆轲的动机却不一样。荆轲刺秦是“必得约契以报太子也”,是为了报答燕太子丹的“知遇之恩”。
  作为燕国一个狗屠,高渐离在整个事件中是个旁观者,太子丹于他无恩,秦王于他无仇。他的行刺和权势者毫无关系,他只是为“知己”效忠。
  河南大学学者、杂文作家郭灿金评价此事说:“这一行为也超越了刺客惯常的‘义’的范畴,还原为一种最简单的友谊。是的,它仅仅只是一种动人的友谊。”
  高渐离的超绝,又反衬出荆轲的不凡来。所谓知己,其实是另一个自我。能让朋友甘心用生命去报答自己友谊的,也只有荆轲,只有他有这种感召力和人格魅力。
  荆轲死后六年,秦王一统天下。在客观上,他给秦王的行动加了一鞭,给燕国和卫国们的灭亡推了一掌。
  我们以“荆轲刺秦”结束整个系列,是因为它结束了波澜壮阔的战国时代,同时也结束了淇河流域最光华绚丽的历史时期。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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