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文化旅游,根本的东西还是要有自己的文化。
比如淇县,我们最拿得出手的文化号称三大文化:殷商文化、鬼谷文化和女娲文化。在这三大文化中,殷商文化最具有地域性和历史性。这是淇县的文化之根。鬼谷文化和女娲文化,之所以与淇县有关系,缘于或者基于殷商文化。
现在有人在研究淇河文化,不知道能不能统领这三大文化。需要弄清,淇河文化到底是一种什么文化。与殷商文化,鬼谷文化,女娲文化是一种什么关系。
还有一种朝歌文化的说法。也要弄清,淇河文化与朝歌文化的关系。
殷商文化、鬼谷文化和女娲文化,是淇县的主体文化。好比一棵树,这些都是主干。在旅游开发过程中,我们往往注重主体文化的利用。淇县好就好在,这些主体文化,现在都能在淇县找到对应的“物”的存在。也就是说,这些文化不是空的,不是光存在于史志中、传说中、故事中。在固化文化的过程中,旅游发挥了很大作用。不能想象,如果没有旅游景区,这些文化的说服力在哪?
但是,在文化旅游的开发中,我们还仅仅停留在这些主体文化的利用上,还没有对由此生成的枝节文化进行很好的发掘,更没有过多的去转化利用。
如鬼谷文化,仅仅还只是停在古军校的层面上。鬼谷文化博大精深,只有一个古军校涵盖不了鬼谷文化的全部。不说开发鬼谷源头文化,就是鬼谷文化的延伸利用,我们就做得很不够。应该拉出一条脉络,由鬼谷子出生地、鬼谷子隐居地、鬼谷子学生、鬼谷子谋略、直至鬼谷子墓,形成一条鬼谷子文化线路。
殷商文化,我们还只是光有一个摘星台遗址。与殷商有关的姓氏、成语、人物、墓葬,战场、活动场所等,还没有很好的开发。就是纣王文化、比干文化、三仁文化,这些史料较为丰富的文化类别,我们开发利用得也少之又少。
女娲文化更是如此。
所以,淇县下一步搞文化旅游的前景还非常广阔。我们一定要解放思想。不能光等论证。历史上有些事可能永远也说不清。我们要敢于利用别人研究的成果。如果非要等权威人士下了结论,再去开发,早就被人家占去了。
做旅游的与做文化的不一样的地方就在于,他们吵吵他们的,我们只管去转化,去利用。嗅觉一定要敏锐。凡是可为我所用的,那怕有一点影子,我们都要大胆尝试。
搞研究的人去做学问,我们做产业。再好的文化,你不去把她变成旅游产品,就不可能产生经济效益。
有些地方,没有什么文化,但是人家是“拿来主义”,移植过来,反而把旅游做起来了,并且做得很大。深圳有文化吗?没有,但是,他却搞了个世界之窗。杭州搞了个宋文化园,不比开封做得差。我们有文化,就是不敢做。怕别人说你瞎忽悠。很奇怪一个现象,越是文化底蕴厚的地方,旅游反而做得不是很好。为什么,就是被文化绊住了脚,不敢越雷池一步。
今后,我们要在主体文化上再下功夫,同时,还要在延伸文化上动大力气。你做你的,我做我的。有什么不可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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