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县之窗 个人文集 ---谷慧勇文集:我看淇县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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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淇县旅游的再思考

 

 

在作了对淇县旅游的一些总体思考之后,感到有些问题还是没有说透,所以有必要针对一些具体问题,再提出一些想法,供领导参考。

一、关于招商引资

景区要发展,在当前我们自己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必须走招商引资的路子,但是怎么招才好,现在我们也面临一些困惑。眼下,景区的招商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商业性招商,这是要求回报的。二是捐赠性招商,一般是信仰投资,不要求回报。应该说前些年,这两个方面的项目都有一些,而且有的效果还不错。比如,云梦山上台湾投资的八卦城以及灵山的铜顶等等,都是善家出于信仰的目的,无偿捐建,目前的建设规模都不算小,对景区的品位提升和市场拉动,已经或正在显现出来。另外,几个景区都还有一些商业性投资项目,这些项目大部分集中在吃住行购方面,对于完善景区的六要素起到了很大作用。

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它们的副作用也开始出现。一是造成条块分割。景区的土地被分割之后,景区失去自主权,他们各自为政,搞大而全、小而全,有的成了景中景、区中区,有的信仰投资,原来是不附加条件的,但当他们看到有利可图或者情况变化后,有的开始提出一些要求,比如,经管多少年的要求,比如修建生活区的要求,比如配套方面的要求,有的实际上在营建自己的养老院和休闲场所。二是商业投资门槛儿很低。现在的商业性投资,基本上对景区不作多少贡献,将大片土地给他们后,有的不懂经营,变成自己家的别墅,有的就是为了圈地,等以后增值后再作打算。三是不按规划执行。招进来时,都是说的很好,一旦脚步稳了以后,就开始变味。你再去纠正,已经很难。四是对经营权转让造成很大麻烦。景区分块切出去后,合同都是几十年,收不好收,改不好改,即使有人想整体收购,也非常困难。五是管理问题。景区分割开来之后,多种成分混杂,有的按个人意愿办事,不服从景区统一管理,形成景区整个管理水平的不稳定。

但是,有副作用并不是说要因噎废食,关键是要拿出下一步招商的应对措施。我个人认为,景区的招商引资,今后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抓大。所谓大的项目,就是能够拉动景区整体水平提高的,能够改善景区形象的,有震撼力的,我们的力量所不能及的项目。一些小的项目,招来以后不但产生不了什么效益,今后有可能影响大项目进入的,就不要招。二是要防止圈地。有些人进入景区的目的不是为了经营,不是为了实实在在为景区服务,而是另有所图,这些项目坚决不能招,有的在下面买地很贵,不好买,就把目光转移到山上,圈地养老,或者建设自己的小家园。三是要多招改善基础设施的项目。现在要求盖庙的投资比较多,但大多不符合我们的规划,所以这一类项目宁可不招,不能为了招商,什么都要。现在我们几个景区,庙宇已经不少了,不能再搞这么多现代建筑了,要搞就搞生态的,就搞基础设施建设,就搞现有景点的包装,提升档次。所以,衡量景区的招商,不能光看盖了多少房子。四是要考虑整体转让。有了整体转让的打算,那些零碎的招商就要慎重,不然的话,招的越多,将来我们越不好做工作。

二、关于经营权转让

现在我们几个景区的外债高达2000多万元,而且还在逐年增加,由于连续多年的超能力投入,我们现在的投入与产出比例已开始劣化。景区经营十分困难,过去没有拖欠过工人工资,没有拖欠过银行贷款,而今都发生了。每到逢年过节,要账的堵门。就现在这个情况,我们除了维持必要的景区维护和一些景点的包装外,真正用于宣传推介的资金很少,所以有好多应该办的事,没法去办照这样下去,景区的命运实在令人担忧。所以,像其它景区一样,唯一的出路,就是经营权转让。

这条路走的越早,我们越主动,走的越迟,我们越被动。那么怎样搞经营权转让呢?对此我个人也有个思考。这里有几个必要条件是必须得考虑的。一是接受全部职工。二是接受全部债务。三是严格遵守景区规划。四是保证必要的投入。可定个第一年、前5年以及50年的投入计划写入合同。五是给旅游局相当的回报,如云梦山,假如卖5000万,一次性可以先交2000万余下3000万可以分期付款,若期限是50年,可每年给旅游局交60万这样的话,我们就可以摆脱债务的负担,也可以摆脱职工的安置难题。旅游局也可以轻装上阵,用前期收益搞灵山等景点的开发,搞好以后,有机会可以再卖,而且以后的收入也有了保障。

当然也有采取门票分成的,但是不如以上这个办法好,将来没有更多纠纷。

除这几个必要条件之外,经营权转让时,最好找有旅游经营经验的(当然他们有职业经理人也行),经济实力雄厚的,本地人士或者淇县人在外地创业的成功者。

三、关于体制改革

经营权转让之前和之后,还有两个问题需要解决:一是景区的界限和产权问题,二是景区文物的管理问题。

关于景区的界限问题比较复杂,但是这个问题必须得说清,否则,就没法谈转让。所以,县政府应该首先对景区的产权进行界定哪些是景区的,哪些是乡村的,哪些是农民的,要有个法律承认的说法。

外地的经验是,成立一个规格较高的风景名胜区管理局,行使政府特派职能,先将风景名胜区内的人财物地管起来,统一行使职权。旅游开发公司只负责经营,实际上是风景名胜区主管下的一个经营性公司,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可以有工商、税务、公安、文物、环保、林业、水利等职能部门,实际上是个小政府,是为景区服务的,这样就基本上实行了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文物管理的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

有的地方,旅游局就只是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为风景名胜区和旅游开发公司服务,行使行业管理不直接参与景区事务和景区经营。

眼下,是不是先将景区从旅游局分离出来,使其成为一个独立的企业法人,自主经营、自负赢亏,每年旅游局对其实行目标管理,定额上交。

四、关于宣传推介

我们几个景区,包括云梦山在内,在外边的知名度都还很低,市场覆盖面有限,甚至已经落后于新乡新开发的几个景区,如关山、八里沟等,所以我们的市场结构很不合理。就云梦山来讲,通过这几年强力抓宣传推介,游客市场有了上升,也才占到它的整个市场的不到一半,香客市场仍然是我们的主流,很大一部分收入来自香客的集资、捐赠和票箱。每到旅游淡季,我们的职工就全部下去在下边找香客拉关系,上门进行集资。灵山的80%、朝阳寺收入的全部都是来自信仰。

这样一个游客构成,不是一个成熟景区应该有的。但是这是历史形成的,不正视这个现实,一味舍掉信仰市场,去追求高端市场,闹不好连基本的饭碗就可能丢掉。

所以,我们这两年确立了“两手抓”战略,一手抓游客市场,一手抓香客市场,并且提出“巩固基础市场、开发延伸市场、突破高端市场”这样一个思路,就是想在保住吃饭问题的基础上,试图改善我们的游客结构,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我们在一些重点客源地成立了我们的办事处和代理点,实行与终端市场对接,现在基本上打开了河北邯郸、山东荷泽、山西晋城以及我省的濮阳、开封、焦作等一些城市市场,应该说还是有成效的。

但是,现在最大的问题是,我们的宣传推介资金很少。我们号称是100万,其实真正花在广告上的连50万元也不到,很多都是我们靠门票折扣来抵顶广告费的。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不得不采取一些笨法,比如,上门宣传、传单宣传、大棚车宣传等,从去年开始我们又搞了一些节会活动,实际上也是一种宣传方式。

旅游业说穿了也是在卖产品,不会卖,好东西也不一定卖上好价钱,会卖,一般产品却能够做得很红火。云梦山在我省整个旅游产品中,基本是属于二流产品,山水不行、文化又有拘限性,所以市场上并不占优势,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我们再不去吆喝,市场占有率会越来越小。

所以,不断加大对旅游的宣传投入,是我们今后几年必须十分重视的一个问题。

焦作、洛阳的做法是全社会齐上抓宣传,云台山的宣传投入已经占到收入的20%以上,力度之大,令人吃惊。但是我们还在采取原始的、落后的、小打小闹的办法,还在跟在人家屁股后,拾人家吃剩的市场这样下去,是非常危险的。

五、关于队伍问题

旅游这支队伍,过去被称为看庙的、修殿的,都是从农村亲的厚的中进来的,懂旅游经济的很少,这和我县的工业、畜牧业相比,是有很大差距的。解决旅游上人的问题,是将来把旅游引向健康发展的一个根本问题。

一是对现有队伍进行教育整顿。包括干部队伍在内,思想落后、素质低下、不能适应本职工作的,要坚决从旅游队伍中清除出去,因为旅游很特殊,他不个行政机关,它是个企业,是要搞经营的,没有人,没有可用之人,什么事也办不成。现在,我们感到工作很吃力,好些工作,没有人能够拿得下来。

二是要给予旅游特殊政策。可以招一批懂专业、会经营、有管理经验的人进来,进来以后,要能及时办理用工手续。现在,有好多职工,比如导游,招进来好几年了,都还是临时工,影响他们的情绪和思想稳定,所以,要真正把旅游企业当成企业,还其企业应享有的政策,这样对旅游的发展可能会好一点。

三是在用人上,要多给旅游一些倾斜。旅游上现在急需经济人才、管理人才、营销人才、策划人才、建设人才,如果有这方面的人才,可以给予一些特殊政策,吸引他们过来。过去,在工业、畜牧业的发展初期,曾经有过这样的的做法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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