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县之窗》( 作者文集之七)                                            作者简介

 

 

《爱民评论007》---作者: 徐爱民

莫被民愤遮望眼

    记得小时候,法院张贴在街头的布告上常有这么一句话,那就是“民愤极大,不杀不足以平民愤”。少不更事的我当时就寻思:既然民愤要这个人死,这个人被处决必定会大快人心,法院的判决大抵是没有错的。随着年龄的增长和阅历的丰富,我觉得年少时的想法是十分幼稚和可笑的。好在近些年法治日臻完善,法院的判决书上再也找不到“民愤” 云尔的词语了。其实,自古民愤都是靠不住的,单单凭借民愤也是远远难以保证对刑事被告人罚当其罪的。

民愤作为一种社会意识,是很容易被煽动和利用的。因为人作为一种社会化的动物,从众的心理普遍存在。有人登高一呼,就极有可能应者如云。不久前中央电视台热播《贞观长歌》,其中那个叫范兴的人物就是民愤的牺牲品。范兴这位大唐绥州守识破了敌人的设伏之计,但又一时送不出去音信,就故意败送绥州。结果,敌人最终获得的不过一座小小的破城,范兴却拯救了长安。这一义举并不为天下人所理解,天下人纷纷骂他为逆贼,一时间要求处死范兴的“民愤”充斥长安。尽管唐太宗知道范兴的苦心,不忍心杀他,为了堵住天下人的口,想象征性的判他流放三千里。范兴拒绝了唐太宗的好意,为皇上留下了治军策略,前九道竟是九个忍字,然后自饮毒酒身亡。临死说,他不想让皇上为难。在场的每一个人潸然泪下。而牢外不知就里的人们还高呼:“杀了范兴!”范兴这位忠于大唐的忠臣,终于在“民愤”的声讨声中铸就了悲剧的人生结局。

有人也许会说,查遍唐史并无范兴其人,范兴只不过是《贞观长歌》编剧们虚构的人物。其实,文艺常常来源于历史和现实,历史上不乏因“民愤”而被冤杀的忠臣。远的暂且不说,明朝的爱国将领袁崇焕就是这样的人。据说袁崇焕被处死前,满京城都是非议、指责、漫骂、怀疑他的声音。他被凌迟后,想生吃他肉的人成群结队。看见,袁崇焕当时的“民愤”也够大的,但他确实死得很冤枉,虽说是否是因为崇祯皇帝中了皇太极的反间计还存在争论,起码清朝政府后来为他平反昭雪确实是史实。可见,民愤之类的依据自古以来都一向是个“迷魂阵”,“民愤”这类词语从法院判词中消亡是不值得留恋的。

这让我想起自己曾经接触过的一起刑事案件,被告人因杀人被押上了审判台。结果,被告人的家属向法官提供了签满人名的材料,称被害人“恶贯满盈,死有余辜”,似乎被告人是在“为民除害”,“民愤”不够大;被害人的家属也不示弱,也向法官提供了签满人名的材料,称被告人“作恶多端,不杀不足以平民愤”,“民愤”好像并不算小。最后的判决结果姑且不论,这截然不同的反映就说明“民愤”是靠不住的。

告别了“民愤”这个飘忽的砝码,高高举起了“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我听到的是司法文明和进步的铿锵足音。

 

邮政编码:456750

通讯地址:河南省淇县人民法院政治处 徐爱民

 

上篇<--- 本篇 --->下篇

 

返回主页     留言评论


《淇县之窗---淇县热线》由河南省淇县科技文化局、淇县科学技术协会 主办     机关电话:0392-7226048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许可 不得复制、翻印、镜像!      策划设计:老农     网站联系电话:0392-7226249 
 

豫ICP备050004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