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县之窗》( 作者文集之七)                                            作者简介

 

 

《爱民评论007》---作者: 徐爱民

地方保护让暴力抗法危害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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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媒体报道,近日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赴湖北省荆门市执行一起案件先后遭遇两次暴力抗法事件,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批示严处暴力抗法者。但是,中央电视台“中国法治报道”就此采访事件发生地一负责人时,该负责人“个人认为”,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赴荆门执行遭到围殴,“群众做得对,他们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如果说“群众”暴力抗法是在蛮干、盲动,那么这名负责人就是在怂恿和包庇暴力抗法,其影响更为恶劣。
  近些年来,一些地方受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暴力抗法事件频发。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一些人把“自己的利益”凌驾于法律之上,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不惜以身试法。特别是一些官员由于维护本地利益的“割据”思想作祟,认为本地人采取暴力手段阻挠执法是“情有可原”的,通过各种言行为暴力抗法者壮胆。在暴力抗法事件中奉行“胳膊肘不往外拐”,事件发生前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事件发生时怠于出面制止,事件发生后又帮助抗法者开脱罪责,称“法不责众”者有之,称“不好处理”者有之,称“事出有因”者有之,总而言之就是“暴力抗法做得对”。湖北省荆门市某些干部在接受新闻媒体采访时的言论,就是对这类官员淋漓尽致的白描。
  “上有所好,下必甚焉。”有了对暴力抗法遮丑护短、轻描淡写的官员,就等于给暴力抗法者注射上了气焰嚣张的“强心剂”,他们就会更加有恃无恐、胆大妄为。因此,在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领导的批示严惩暴力抗法者的同时,只有对那些奉行地方保护主义的官员予以严肃追究,暴力抗法事件频发的状况才有望从根本上得到遏制。
  □徐爱民
  
  暴力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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