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县之窗》( 作者文集之七)                                            作者简介

 

 

《爱民评论007》---作者: 徐爱民

直面惨淡的人生——读《法冤》一书感言

      鲁迅曾经说过:“真的猛士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最近读了一本基层法官创作的长篇小说《法冤》(2006年7月中国文史出版社出版),笔者感到小说的主人公韦海生就是这样的猛士。表面上看小说是在揭示法院存在的阴暗面,从深层次看小说是在无情地披露人性恶的一面。倘若把这部小说作为“窗口”,来透视人性的弱点,来审视法院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就能给我们诸多有益的启示。

《法冤》的情节是围绕一位名叫韦海生的基层法官荣辱沉浮展开的。南方某法院院因一宗案件依法解除了财产查封,当事人扬言要告倒院长。该法院院长卞道良得知当事人有“一定的社会背景”后,为了保住官职,将 “责任”转嫁给自己下属的庭长韦海生。接着,韦海生被检察院刑事立案侦查,两年后被撤销刑事立案。韦海生回法院上班后,被法院予以行政记大过处分,经他申诉法院将记大过处分变更为行政警告处分;他不服又向上级法院申诉,法院最后撤销了警告处分。在他申诉的这三年中,卞道良院长不给他恢复庭长职务。其间,韦海生以侵害名誉权对院长卞道良提起民事诉讼,终以败诉而收场。后来,卞道良因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数罪并罚判刑16年。最后,韦海生忍痛离开法院,毅然下海到律师事务所工作。

韦海生的遭遇是突如其来的。他本来与院长卞道良关系不错,又是这个法院的中层骨干,事业如日中天。但是,当威胁到卞道良官职的情形出现时,他就生出了 “丢卒保帅”的歹毒心。为了确保他的如意算盘得逞,卞道良费尽心机,冷酷无情,力图将韦海生搞倒、搞臭。然而,韦海生并不是一位甘心情愿被别人冤屈的“奴才”,他“态度极其不好”,不“配合”检察机关的侦查,不服法院的纪律处分,百折不挠,据理力争,甚至以名誉侵权把卞道良告上了法庭。趋利避害是人所共有的心理,为了规避危险、确保自身安全,工于心计并缺乏良知的人就会摘掉平日里温情的面纱,露出害人的“青面獠牙”。由此看来,一个人是好人还是坏人,不仅不能只看他是如何说的,也不能只看他在一般情形下是如何做的,关键是要看他如何处理在事关自己荣辱进退的事情,这也正是“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这句俗语的极好注脚。当韦海生蒙受冤屈的时候,身边极少有人为他打抱不平,大多数人都是麻木的看客,个别人还成了奉劝他逆来顺受的说客。一件事“事不关己”,人们习惯于“高高挂起”,但又有几个人能想到下一个受到冤屈的就可能是自己呢?对此,作者在书中如此感喟道:“他们不愿意做一点点有利于他人的事,如果做了,就好像要倒八辈子霉似的。”

这些年,各地法院在队伍建设中一方面高喊以人为本,一方面又着力推行制度治院。个别法院把以人为本作为口号和门面,把制度治院作为处罚不听话者的利器,错误地将二者割裂起来,甚至对立起来。《法冤》这部小说就是对这一倾向的有力鞭挞。试想,一位法官会因“莫须有”的事由遭受检察机关的侦查,会被无端地停止法官职务,会被朝令夕改的纪律处分所弹压,这能算是以人为本吗?善于伪装的院长卞道良嘴里不乏马克思主义大道理,表面上也似乎无懈可击,但他的所作所为却严重背离了做人的良知,也给他最终成为可耻的腐败分子埋下伏笔。人的良知不存,以人为本焉附?

法官也是人,法院的领导也概莫能外,都有可能在人性的弱点上犯错误。这是不容置疑的。与其着力粉饰这个问题,力图把法院描绘成人皆尧舜的净土,倒不如正视这个问题,把法院存在的个别桀纣揪出来解剖一番,进而去探寻防止犯这类错误的良方。我想,《法冤》一书是作者罗陈彪沿着这一思路写成的,书中黑色幽默的语言和自言自语式的反思振聋发聩,让人一次又一次围绕人性与良知陷入苦思冥想,绕梁三日,余音袅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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