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文化旅游开发的机制
1、文化旅游既是旅游产业的一种,也是文化产业的一个类型。是文化与旅游融合的产物。文化旅游,有时候文化的特色重一些,有时候旅游的特色重一些。如红色旅游,很多都是在红色纪念地或者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文化的味道很浓。如果不是加入了旅游的元素,其实她们原来就是一个文化型教育基地。而一些自然遗产中的文化旅游,其实更像是一种点缀,如果硬要说文化,也是一种嫁接在生态或者自然科学上的文化。如云台山,尽管注入了什么竹林七贤、九九登高等历史文化内涵,毕竟还是一个山水自然景区。而少林寺、龙门、清明上河园等,则明显是文化旅游景区。
2、生态旅游的文化化与文化旅游的生态化,已经成为两大潮流。纯生态旅游,如果没有文化,好像没有灵魂一样,千方百计也要寻找些文化注入进去,以增加景区的厚重;纯文化旅游,如果没有生态,好象孤魂野鬼一样,失去了应有的可爱。特别是在人们追求休闲的时下,单纯依靠文化来发展旅游,很多并不能走得太远。把文化做成旅游,不考虑“休闲”两字,从现在来看,很难做大做强。
3、淇县旅游是在信仰文化和文物古迹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大都是典型的文化旅游形态。文化的发展也走过了信仰---传说---人物---历史---文化主题等几个阶段,而后才固定下来,成为一种地域文化和特色文化。如云梦山、古灵山,在形成旅游之初,仅有庙宇做为景点,文化也以佛道文化为主,旅游方式多限于民间朝拜。而云梦山的鬼谷文化和古灵山的女娲文化却被淹没。直到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淇县旅游景区的文化挖掘和文化提炼才真正实施,两座文化名山的文化个性才逐渐被确定下来。
4、但是鬼谷文化和女娲文化,一个曲高和寡,一个到处复制,在转化为旅游的道路上行走艰难。前者需要普及,后者需要精耕。这也是淇县旅游为什么起步较早,而发展速度并不太快的原因。主要在于我们并不是在一种特别容易成为旅游的文化资源上来发展旅游的。我们在发展旅游的过程中,还得做很多旅游外的工作,分散了我们的能力,也加大了我们的开发成本。与河南著名的云台山相比,这不光是钱投入多少的问题,还有一个资源的问题。当云台山把全部精力放到景区建设上来时,我们不得不举全县之力召开几次全国性鬼谷子文化研讨会,来向大家宣传鬼谷文化。而景区本身的建设我们却显得力不从心。所以,文化类景区与自然类景区不能简单类比。
5、随着人们旅游观念的转变,当文化类景区越来越受到市场制约的时候,我们又不得不转过头来讨论文化与自然的结合。而此时,我们的自然资源也已丧失优势,处于文化与自然的两难。
6、在没有尖端文化与绝品山水的淇县,如何发展旅游,是我们必须面对的一个严峻问题。
7、与周边的浚县和汤阴相比,我们毕竟还有山有水,有着广阔的发展空间。这为我们适应市场需求,进一步发展文化基础上的生态游和休闲游,提供了很好的条件。下一步要两手抓,一手抓文化提升,打造文化旅游精品;一手抓生态休闲旅游,丰富旅游业态。对现有的旅游景区,要实施文化净化和文化整合。文化净化,就是要在景区去除低俗文化和“侵略”文化,突出本土文化和主导文化;文化整合就是要把几个景区的文化进行分类明确,减少文化的重复和低档次滥用。
8、对有历史脉络和文物支撑的文化,要加大开发力度,使其尽快形成旅游景区和旅游景点。对有历史记载,但无地表文物的,要通过规划、考证,重建或复建一批景点。
9、要加大文化的研究力度。深挖文化内涵,不是去编造文化也不是去制造文化,而是要把隐没在历史烟尘中的文化碎片清理出来,使其成为发展旅游的“毛坯”和“构件”。
10、发展文化旅游,必须实施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市场积极引导。文化旅游与乡村游、农家乐、生态游还不一样,政府的作用是第一位的。在政府的领导下,文化、旅游、宣传、史志等都要发挥好各自作用,并在旅游的产品转化中充当先头部队。只有项目出来了,资金才能聚集,市场才能反应。没有文化的项目化,就不会有旅游的市场化! |